内设机构
时间:2021-11-08 00:00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效能、信访、安全、信息化、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资产管理及行政后勤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负责人:黄丰   联系方式:0592-2201615

  (二)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处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部门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编制依法行政工作的阶段性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局相关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拟订、审核、修改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格式合同文本和示范合同文本。负责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监督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对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各类违法案件。组织对以局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组织、参与有关民事案件的处理、协调工作, 负责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对重大疑难事项进行法律论证、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局重大行政决定、有关行政处罚和其他事项的听证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证件管理、培训教育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人:邱永栋  联系方式:0592-2060163

  (三)住房保障处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配租、配售及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建设标准。负责组织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组织协调市本级安置房的建设、管理。负责市本级已竣工验收移交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及其配套资产的运营管理。拟订低收入、 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界定标准和保障性住房的配售价格、租金标准,经批准后公布实施。负责市本级已竣工验收移交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退出管理。负责指导区级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廉租住房租金补助工作。

  负责人:吴雪琳  联系方式:0592-8123810

  (四)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贯彻落实有关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出全市房地产业政策,编制发展规划。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和房地产业统计工作,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跟踪监管, 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监管。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现售备案, 负责预(现)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预售资金监管, 负责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管理、监测分析和发布。负责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管理工作。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

  负责人:罗红卫  联系方式:0592-2226716

  (五)房屋交易租赁管理处

  负责拟订存量房交易、租赁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买卖、租赁、抵押等市场行为的监管, 负责存量房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和基础数据的维护利用,负责房屋面积管理。负责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及交易资金的监管, 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交易管理。负责房地产估价、经纪等中介机构、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存量房交易、租赁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息登记、信用管理和纠纷调解等工作。负责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负责住房租赁市场监测,承担租赁平台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协助征收有关房地产税费。 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管理。

  负责人:蔡加和  联系方式:0592-2226377

  (六)物业管理处

  贯彻落实物业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全市物业服务事业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负责开展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各区开展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等工作。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负责人:王云招  联系方式:0592-2204279

  (七)住房公积金和房政房改管理处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和直管公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公有住房出售出租、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政策。拟订全市住房资金管理政策。负责全市公有住房出售、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使用和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使用的审核, 负责开具全市职工、居民享受住房优惠政策情况证明。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组织协调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和住房综合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拟订全市直管公房管理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直管公房租金的收缴工作, 负责直管公房使用计划和市场资源配置方案的审核, 负责直管公房拆迁补偿、安置和移交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负责侨房退还及代管房、信托房退管的审核工作, 负责已退侨房、代管房、信托房原承租住户安置工作。

  负责人:蔡世泽  联系方式:0592-2226070

  (八)工程建设管理处

  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对所有进场材料使用前及安装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预拌砂浆使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定。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监理监督管理工作与监理企业批后监管。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督检查,核查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投诉。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参与处理抢险救灾,指导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现场排险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废土处置核准工作。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通风、给排水)质量监督管理。

  负责人:黄山   联系方式:0592-8123000

  (九)建筑业处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建设行业发展规划、 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指导和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指导和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指导建筑劳务市场、劳动力管理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协助做好资质许可有关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 负责建筑业发展工作。

  负责人:李励   联系方式:0592-8123024

  (十)城市建设处

  拟订全市城镇发展的重大政策。起草城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改造、城市夜景照明、停车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牵头组织实施综合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城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区开展城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城市夜景照明工程建设。统筹协调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指导和监督各区开展停车场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统筹城市建设统计信息相关工作。配合指导无障碍设施建设。

  负责人:徐恩飞   联系方式:0592-8122685

  (十一)村镇建设处

  贯彻落实村镇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配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城乡统筹工作。组织编制、推广农村住宅通用图集。开展村镇建设业务干部培训。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指导村镇建设统计管理。指导农村住宅建设质量安全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城中村改造、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

  负责人:蔡家庆   联系方式:0592-2203632

  (十二)房屋安全管理处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指导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研究分析房屋安全管理重大问题,拟订相关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编制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 负责协调指导危房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 负责指导房屋安全鉴定、 白蚁防治工作。负责指导直管公房和保障性住房维修资金使用和维修管理。

  负责人:周希昌   联系方式:0592-2226296

  (十三)勘察设计处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勘察设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和各类开发区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参与国土空间规划、 区域规划的编制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大、 中型建设项目的决策研究及方案审查。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技术论证。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的监督管理,拟订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有关政策,指导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的监督管理, 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文件的抗震设防审查工作。

  负责人:耿家强   联系方式:0592-2220544

  (十四) 消防审验处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及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拟订相关政策并实施监督管理。参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及事故处理。指导各区建设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负责人:黄勇   联系方式:0592-8123058

  (十五)建材与节能科技处

  贯彻落实建筑材料、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建设科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市绿色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材料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工作。负责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科研与推广。负责全市绿色建筑评定工作。指导全市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对全市建筑砂、石、土的管理。负责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统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组织编制并负责实施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建设行业技术性规范与标准。负责科研和学术交流工作。组织和指导建设行业重点科研开发、技术改造。组织建设行业科技成果评议、鉴定、验收工作。

  负责人:林剑元   联系方式:0592-8123077 

  (十六)建设工程协调处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代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建设工程代建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代建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代建单位专业能力评价和信用评价。负责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指导服务。牵头涉及多个部门工程建设行政管理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负责代建行业发展工作,指导代建总承包工作。指导、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等主体落实代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负责人:罗智凤   联系方式:0592-8123068

  (十七)项目建设综合计划处

  牵头起草全市重点项目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牵头拟订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及工作目标计划,拟订并下达市重点项目投资、建设、征收和开竣工等分月计划。参与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决策、研究、论证。参与组织推荐申报省重点项目。组织对市重点项目各责任单位、 区政府、建设(代建)单位等参建单位工作成效开展评估。组织国际建设合作项目交流及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创新工作。负责市重点项目建设信息统计分析、情况通报及宣传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重要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人:范道进   联系方式:0592-8123080

  (十八)项目建设督查处

  负责全市重点项目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以及省重点项目的市级层面协调工作。检查指导跟踪市重点项目各责任单位、建设(代建)单位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和各区政府落实市重点项目管理工作。承担会同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做好市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保障的职责。督促各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落实市重点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管理工作。督促建设(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市重点项目参建单位履约履责。协调推进市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市政配套以及涉铁涉电等事项。全面指导和综合协调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

  负责人:胡维   联系方式:0592-8123059

  (十九)财务管理处

  负责年度经费预决算和汇总统计上报,组织编制部门年度经费预算、专项经费预算和计划管理。负责预算资金的调剂使用和申报,管理机关行政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负责各项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的立项报批和收费的监督、管理。指导、检查所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资金使用与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收费工作。

  负责人:邱惠锦   联系方式:0592-2232526

  (二十)审批管理处

  统筹协调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协调工作,拟订行政审批申办程序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企业及个人资质资格许可的具体审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协调管理。协助局有关处室做好行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派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审批服务工作。

  负责人:刘以汉   联系方式:0592-7703776

  (二十一)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外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本系统社团组织管理工作。牵头建设行业各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资格、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土建类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和建设职业技能的培训鉴定工作。

  负责人:陈鹭雄   联系方式:0592-2221647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负责人:王夏儿   联系方式:0592-812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