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各建设(代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推进消防验收各环节办理标准化,提高审批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厦门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