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6-50-01-2026-009
  • 备注/文号:厦住建消〔2026〕4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6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废止厦建设〔2023〕30号文件的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废止厦建设〔2023〕30号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6-01-26 16:26

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市消防审验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适应消防验收标准化监管工作,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行为监管的通知》(厦建设〔2023〕30号)。

  请各区住建局、市消防审验中心督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查验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并真实、准确、完整地出具技术服务意见,对查验服务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特此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