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2024年10月)
时间:2024-10-10 08:55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非在编辅助岗位2名;

  (二)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非在编辅助岗位1名;

  (三)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非在编辅助岗位1名;

  (四)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非在编辅助岗位1名;

  (五)厦门市建筑废土站非在编辅助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详见《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10月)》(附件1)。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10月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信息发布: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在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szjj.xm.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9:00至2024年10月12日17:00。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来访,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报考者据实填写《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有要求的)、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jsj_zzrsc@163.com(邮件主题:姓名+岗位代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报名结束后,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会同相关事业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于10月  18日17:30前以短信的方式通知。10月18日17:30之前未收到通知的,视为初审不合格。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4年10月21日12:00前(正常上班时间)通过联系电话(0592-2221647)进行咨询。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3.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本批次招聘中的1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请务必填写正确的邮箱地址)。

  (二)面试

  面试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会同相关事业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相关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会同相关事业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szjj.xm.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后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机关纪委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会同相关事业单位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1.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10月)

      2.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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