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07-01-2025-042
- 备注/文号:厦住建工〔2025〕38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08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轮建设(代建)单位履行首要责任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建设(代建)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建设(代建)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强化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控,确保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建市政及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厦建工〔2022〕13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工作指引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81号)要求,我局决定5月起开展第一轮建设(代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情况专项检查,具体检查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负责。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市管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代建)单位。
二、检查内容、方式及评分等级
(一)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思想认识、制度制定、制度执行(运行)及现场管理等四个方面内容。
(二)检查方式。检查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内业资料和检查施工现场实体等方式,对项目的建设(代建)单位履责情况检查进行评扣分。
(三)评分等级。检查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得分80分(含)-90分为良好,得分70分(含)-80分为合格,得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相关建设(代建)单位应按照《厦门市建设工程建设(代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专项检查表》(详见附件)相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分类归档整理和完善内业资料,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
(二)开展专项检查。5月起至6月底,我局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检查方式,到受检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检查建设(代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各建设(代建)单位应按要求准备相关内业资料,并将企业和项目管理资料带到项目施工现场备查。
(二)受检项目的建设(代建)单位负责通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监测、检测单位配合检查工作。
(三)对检查过程发现的违规问题,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按规定记录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监管行为。我局将通报检查情况,并抄送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附件:厦门市建设工程建设(代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专项检查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