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07-01-2025-046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6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农村自建房及小散工程纳管工作半年指导服务的函
各区政府:
根据《福建省农村村民建房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理规定》(闽建〔2023〕2号)、《厦门市农村自建房及小散工程纳管正向激励措施》(厦建村〔2023〕2号)要求,结合全市农村建房质量安全数据采集和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市住房和建设局决定开展2025年农村自建房及小散工程纳管工作半年专项指导服务。具体情况函告如下:
一、工作安排
指导服务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区对镇(街)指导服务及各区自评(即日起—6月6日)。由各区住建(和交通)局牵头,按照《关于第二季度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第三方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指导服务全市100个镇(街)村(居)提升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纳管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区对镇(街)指导服务及区级自评,并于2025年6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后的相关情况及自评结果,通过金宏网报市住房和建设局村镇处、工程处。
第二阶段:市对镇街线上指导服务(即日起—6月6日)。结合区对镇(街)指导服务情况,市住房和建设局委托相关协会对各区镇(街)开展线上和现场指导服务。复核信息登记受理情况、检查日常巡查记录、核对隐患整改情况。
第三阶段:市对区、镇(街)现场服务指导(6月9日—6月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市住房和建设局牵头,组织指导服务组到各区、镇(街)开展现场指导服务。
二、工作内容
请各区、各镇(街)提供2025年农村自建房及小散工程纳管工作的内业资料,包括机构、制度、经费、执法、平台等落实情况、农房质量安全第三方数据采集和日常巡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及创新做法(详见厦建村〔2023〕6号文)。
三、工作要求
请各区住建(和交通)局于2025年6月3日前,将本次指导服务联系人,通过金宏网反馈市住房和建设局村镇处。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5月21日
(联系人:余薛锋 联系电话:2226592 李惠平 联系电话:2270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