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6-06-01-2025-01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24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李超斌《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李超斌《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5-02-24 17:29

李超斌:

  厦门麒竞喆建设有限公司在参与“厦门国际航空港花园酒店栖云楼翻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投标时,所提交的“诺达建材生产基地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与“阿曼尼娱乐会所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两项业绩为虚假业绩,存在提供虚假工程业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情形。你系该公司投标时的法定代表人,应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决定对你进行行政处罚。

  关于你以上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我局已通过电话通知领取、注册地址上门送达、邮寄等形式送达,但均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2-8123018、8122663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李超斌)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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