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6-06-01-2025-023
  • 备注/文号:厦建筑改〔2023〕38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9
  • 内容概述: 责令整改通知书(厦门同程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责令整改通知书(厦门同程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时间:2025-03-19 16:16

厦门同程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行政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司建筑业企业相关资质情况实施监督核查,根据你司提供的资质核查材料,经查,发现你司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具体问题详附表。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现责令你司立即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限2个月,书面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应于2个月内报送我局建筑业处(联系地址: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502室,联系电话:0592-5960893)。整改期间,你司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特此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