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6-06-01-2025-116
  • 备注/文号:厦建筑改〔2025〕73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9
  • 内容概述: 责令整改通知书(福建兴锵建设有限公司)
责令整改通知书(福建兴锵建设有限公司)
时间:2025-12-19 09:50

福建兴锵建设有限公司:

  我局近日收到信访投诉,反映你司现有人员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经对你司建筑业企业相关资质情况实施监督核查,发现你司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注册建造师人数配备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现责令你司立即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限3个月,书面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于3个月内报送我局建筑业处(联系地址: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502室,联系电话:0592-5960893)。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2月17日

核查存在问题明细表

企业名称

对应资质

核查情况

存在问题

福建兴锵建设有限公司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1.注册人员不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