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6-06-01-2025-12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30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周妮《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周妮《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时间:2025-12-30 11:45

周妮:

  你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河南银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9FRP563U,以下简称“河南银运”)在参与“特运运营中心筼筜天虹商业项目-空调消防改造(施工)(重新公告)”项目(以下简称“案涉工程”)投标时,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计算机硬件信息雷同的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情形,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你系河南银运在案涉工程投标事宜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我局已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关于你以上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到我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502办公室)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告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2月29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92-8122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