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06-01-2025-12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30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河南银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河南银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9FRP563U)在参与“特运运营中心筼筜天虹商业项目-空调消防改造(施工)(重新公告)”项目投标时,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计算机硬件信息雷同的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情形,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已依法对你司作出行政处罚。
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关于你司以上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你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派员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502办公室)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2.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特此告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2月29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92-8122663)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