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09-01-2025-004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0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房地产估价机构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为规范我市房地产估价执业行为,加强对房地产估价行业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我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双随机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上所有在厦执业房地产估价机构中随机抽取11家,抽查比例为25%,并结合2024、2025年度我局受理信访投诉中涉及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作为必检对象,组成检查对象(检查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人员
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市住房和建设局执法人员库”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及各评估机构抽调配合的相关人员。
三、检查内容
(一)证、照及公示情况。主要检查营业执照、备案证书、注册估价师证书等是否与机构实际情况一致,变更是否及时。检查证照、收费标准等是否按照要求在经营场所上墙公示。
(二)业务承揽情况。主要检查房地产估价业务是否由房地产估价机构统一接受委托,是否存在房地产估价师以个人名义承揽估价业务、分支机构是否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名义承揽估价业务等问题。
(三)内部制度落实情况。主要检查估价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包括:是否建立执业人员名册、公章使用是否登记、现场查勘和三级审核是否符合要求、档案是否统一有序管理(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及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等。
(四)估价报告规范情况。主要检查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标准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估价报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完整、是否存在代签行为、报告格式及附件是否符合规范等。
四、检查工作时间安排和组织形式
(一)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及准备阶段:6月30日前。
2.实施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3.汇总、处理、公示阶段:8月15日前。
(二)组织形式
由我局具体组织实施分组检查,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及各评估机构抽调人员配合。
五、相关要求
(一)各估价机构要高度重视,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估价执业行为,安排专人对接,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二)各估价机构在检查小组实地检查前,应准备好相关材料。
附件:
1.2025年厦门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单
2.2025年厦门市房地产估价行业双随机现场检查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