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02-01-2023-037
- 备注/文号:厦建法〔2023〕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7
- 内容概述: 厦门市建设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2023年,市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先后组织学习《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转发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蔡奇同志在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坚决杜绝“低级红”“高级黑”现象的通知》《关于在主题教育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局党组书记带头讲授主题教育专题党课,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认真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内涵,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求实效,把学习成效体现在推动法治建设实际工作上。
2.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宪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1月29日组织学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等文件。加强全体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意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培育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习惯,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深入学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将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纳入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班的重要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为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进一步推进党组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切实做到对本单位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持续加强建设行业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1.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立法法,积极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2.做好2023年立法课题工作。按照2023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安排,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改)》(法规备选)《厦门经济特区物业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办法》(法规备选)《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规章立法后评估项目)等3个项目的立法工作,已完成结题并报送立法课题成果。完成涉及民营经济、外商投资法、“放管服”改革的《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三部法规规章修正草案,报送市司法局审查。
3.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清理工作。加强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和公职律师在合法性审查工作中的作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对我局制定发布的8份局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的4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评估清理建国以来本部门公布的政策文件,集中发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12件。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以高水平法治保障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1.深入实施《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断深化“放管服”工作。强化服务事项规范化管理,做好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根据《福建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要求,所有审批事项均按照五级十五同要求,规范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全流程网办。根据《厦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无清单外审批事项。
2.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动态调整权责事项,规范权力运行。修订公布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裁量权基准(2023版),形成311项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公布局权责清单(2023年版),形成319项权责事项。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建设机制,规范监管内容,填补监管空白。(1)规范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局《2023年度工程建设领域行政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围绕工程质量安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造价合同履约等方面,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措施依据以及检查方式、比例和频次,做好监督检查结果的公示公开。(2)完善信用评价。细化施工、代建、物业等企业信用评价操作规范,提高信用评价水平。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部署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全面排查信用评价中涉及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本地缴纳税收等不符合国家文件精神的加分事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3)填补监管空白。完善“评定分离”定标规则,规范招标业绩设置,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针对“密室逃脱”等五类新业态,明确消防设计执行标准和消防审验申报类别,规范消防验收提前技术服务行为。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修订局《实施行政处罚工作规定》,规范办案程序,明确办案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推动查处工作闭环。2022年11月至今,我局共作出33件行政处罚案件,涉及建设行业施工、设计、监理企业申请资质未如实提供有关材料、违反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制止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提供虚假检测报告、未经消防备案投入使用等8类违法违规行为,我局依法依规分别作出吊销资格证书、责令停业整顿、警告、给予罚款等处罚决定,共处罚款金额130.1万元。
3.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行业健康发展。一是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积极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3年我局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庭审旁听活动1次。2023年,我局被提起行政复议8起,被提起行政诉讼6起,全部按期提交答复书、答辩状和证据材料,在已经审理的9件中,均维持我局行政决定。二是建立完善行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和局法制机构、业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协同配合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抓好因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拖欠工程款引发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三是强化部门联动、诉调对接。与信访局、公安局、劳动监察支队等部门协同开展欠薪专项整治工作,保障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按期发放。与市诉非联动中心建立工作对接,建立在线调解室,指定专人与法院对接落实诉非调解工作,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四是深入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1)常态化做好信访办理和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相关工作,保障群众合法诉求。截至11月底,我局系统共接收信访件7406件,已办结7329件,办结率98.96%。根据市信访办《关于交办治重化积第三批事项的通知》,我局系统谋划、扎实推进,提前完成年度目标,治重化积件10件全部化解完毕,成效显著。(2)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实际,印发《2023年厦门市建设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持续统筹推进围标串标、拖欠工程款等方面的整治工作,推动工程建设领域行业整治走深走实。
(五)持续推进局系统普法依法治理,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持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发《厦门市建设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推进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落实“党在心中 与法同行”等主题活动要求,积极参与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2.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局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组织行政执法证到期年审注册16人,新申领执法证4人。3月10日,召开建设行政处罚案卷讲评会议,讲评讨论2022年度行政处案卷问题;7月举办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行政执法系列培训研讨;11月23日至24日举办全市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局属事业单位的47名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培训邀请了市委党校副教授谢进、厦门大学副教授王俊、省建设法制学会两位专家授课,分别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理论与实务”“建设领域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行政处罚法”进行了专题授课。
3.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具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我局《关于整治小区“糊涂账”守好业主“钱袋子”的典型示范案例》获选厦门市第二届依法治理十佳典型示范案例。根据省市对“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安排,及时总结梳理报送局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全局共开展民法典、质量安全法、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等各类普法宣讲讲座10余场,各类受企达1000余家次;发布建设工程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典型案例解析和司法解释汇编及解读;“线上+线下”结合开展普法宣讲,提升宣传质效。组建局“蒲公英”普法支队和质安站“蒲公英”普法中队,注册普法志愿者45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二、存在问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任务,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全方位覆盖政府履行职责工作的方方面面,并明确提出了完成的具体时间要求,规定了明确的核查标准。我局法治保障能力的持续提升存在几个问题:
(一)各业务部门囿于具体实务,工学矛盾突出。系统进行学习和培训的时间难以保证,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二)综合部门特别是法制机构力量有限,因此,需要多渠道、多举措地动员各种力量确保保质高效地完成依法行政指导、审查、培训等各项工作。
(三)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不多,力度不强。近几年我局开创“建设法治云课堂”等普法教育新形式,但与监管工作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一方面,机关和系统工作人员工学矛盾依然突出;另一方面,面向建设行业的管理相对人的宣传教育也需要增强。
(四)行业监管压力大、执法力量不足,日常监管有弱项,联动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不够完善。
三、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作为“八五”普法首要内容,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市“一规划两方案”。
(二)积极推动年度立法工作。按照2024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安排,配合好、参与好我市立法工作。积极推动《厦门经济特区物业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办法》列入我市年度立法计划正式项目。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适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清理工作,加强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和公职律师在合法性审查工作中的作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清理纠正在工程招投标监管、开展信用评价、扶持本地龙头企业等行政管理中存在的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等违反公平竞争文件。
(四)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努力创新形式做好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和执业人员培训工作,提升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问题导向、紧贴行业监管特点,加强案件办理过程督导;认真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按照宽严相济、包容审慎原则,推进教育和惩戒有机结合,打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推进“双随机”检查机制,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