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6-04-02-2025-137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2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采购祥露小区租金评估服务的邀请函
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采购祥露小区租金评估服务的邀请函
时间:2025-10-22 10:42

各评估机构:

  我中心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采购3家报价评估机构,对保障性住房小区祥露小区开展租金评估服务。如有报价意向,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0月30日(周四)下午6:00前将密封的盖章报价文件递送我中心。我中心将于2025年10月31日(周五)上午9:30组织开标。

  一、服务内容

  对海沧区后祥北路祥露小区开展租金评估,评估结果包括项目标准层价格及楼层调节价差等要素,并出具一份评估报告。

  二、项目采购预算

  每家中标单位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1万元/宗。

  三、报价评估机构的资格和要求

  1.报价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报价评估机构应提供报价前3年内(开业不足3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若发现报价供应商做出虚假书面声明的,采购方有权终止采购;

  3.报价评估机构须在我市房地产估价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具有在厦备案的专职房地产估价师15名以上组建专业服务团队;

  4.报价评估机构应提供报价前3年内(开业不足3年的,自开业以来)相关类似评估项目证明;

  5.报价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应在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备案。

  四、递交的文件

  1.报价单,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质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专业服务团队的估价师汇总表(加盖公章);

  3.行业协会出具的报价前3年内(开业不足3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的无不良执业证明,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报价前3年内(开业不足3年的,自开业以来)相关类似评估项目证明(加盖公章)。

  五、其它

  1.本次评估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报价评估机构应在报价前进行调研,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应服务。

  2.根据开标情况,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3家评估机构为中标单位。如同一报价出现并列且导致拟入围评估机构数量超过3家时,则以随机摇号方式从给出该报价的评估机构中确定差额数量的评估机构入围;如最终确定的3家评估机构存在价格不一致的,则按最低1家所报价格标准予以支付评估费用。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2-2677505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

  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