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04-01-2025-087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30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采购部分销售类保障性住房上市环节市场价值评估服务的邀请函
各评估机构:
我中心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采购3家报价评估机构,对部分销售类保障性住房上市环节市场价值开展评估服务。如有报价意向,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7月7日(周一)下午6:00前将密封的盖章报价文件递送我中心。我中心将于2025年7月8日(周二)上午9:00组织开标,开标过程将邀请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参加。
一、服务内容
对32个销售类保障性住房小区市场价值开展评估(详见附件),每个项目出具一份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包括项目标准层价格及楼层调节价差等要素。
二、项目采购预算
每家中标单位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26.67万元。
三、报价评估机构的资格和要求
1.报价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报价评估机构应提供报价前3年内(开业不足3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若发现报价供应商做出虚假书面声明的,采购方有权终止采购;
3.报价评估机构须在我市房地产估价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具有在厦备案的专职房地产估价师15名以上组建专业服务团队;
4.报价评估机构应提供报价前3年内(开业不足3年的,自开业以来)相关类似评估项目证明;
5.报价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应在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备案。
四、递交的文件
1.报价单,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质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专业服务团队的估价师汇总表(加盖公章);
3.行业协会出具的报价前3年内(开业不足3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的无不良执业证明,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报价前3年内(开业不足3年的,自开业以来)相关类似评估项目证明(加盖公章)。
五、其它
1.本次评估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报价评估机构应在报价前进行调研,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应服务。
2.根据开标情况,报价最低的3家评估机构为中标单位,如出现同一最低报价存在多家评估机构的情形,将在公证机构的公证下,随机抽取3家评估机构作为最终中标单位。
附件:拟评估项目清单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2-2677505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
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拟评估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高林居住区 |
2 |
湖边花园A区 |
3 |
湖边花园B区 |
4 |
金山小区(多层) |
5 |
五缘公寓 |
6 |
濠头小区(多层) |
7 |
侨福城(多层) |
8 |
瑞景新村(多层) |
9 |
集美永祥花园 |
10 |
集美滨水小区 |
11 |
源泉山庄A地块 |
12 |
源泉山庄B地块 |
13 |
前埔南、北区(多层) |
14 |
观音山公寓 |
15 |
绿苑小区(多层) |
16 |
绿苑小区(高层) |
17 |
翔安东方新城一期(多层) |
18 |
翔安东方新城一期(高层) |
19 |
同安城北小区一期 |
20 |
杏北锦园居住区一期 |
21 |
集美华铃花园一期 |
22 |
翔安洋唐居住区 |
23 |
海沧海新阳光公寓 |
24 |
集美后溪花园 |
25 |
同安滨海公寓 |
26 |
翔安东方新城二期 |
27 |
集美华铃花园二期 |
28 |
海沧新阳居住区一期 |
29 |
九溪小区 |
30 |
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 |
31 |
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 |
32 |
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