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6-70-01-2024-035
  • 备注/文号:厦住建综函〔2024〕5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2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200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200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时间:2024-07-02 13:00

陈潮萍委员:

  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完善我市住宅小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满足社区居家养老需求》(第20242009号),由我局会同六区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陈委员对我市老旧住宅小区长住人口年龄分布、小区基础设施现状等进行了充分调研,有针对性地指出我市老旧小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设性地提出多项建议,我局与六区政府高度重视提案提出的建议,认真开展调研分析。

  二、措施与成效

  完善住宅小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推进适老化改造,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的具体体现。我局以《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厦门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为指导,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积极推进该项工作,为老年人提供宜居环境,更加安全方便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

  (一)全面摸排重点整治方面

  物业服务的职责之一就是确保小区环境安全、有序、整洁。为督促物业企业做好小区管理服务,我局将摸排小区安全隐患与对物业企业的行业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厦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连续四年在全市范围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围绕住宅小区消防、安防、特种设备运行管理等星级评定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重点督办,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约履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隐患整改,切实筑牢小区安全“防护网”。

  (二)设立专项治理经费方面

  近年来,中央和市、区财政均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改造涵盖小区公用道路修缮、无障碍及适老化改造等。例如,基础类改造,“清除消防通道上的障碍物,保障畅通。整修楼梯扶手、栏杆、楼道,修缮、添置楼道路灯”;完善类改造,“修缮住宅单元入口坡道、台阶,完善无障碍和适老化设施”;提升类改造,“修缮、新增养老、托育、助餐……等社区专项公共服务设施”等。

  至2023年底,我市共计开工改造1872个小区、8166栋房屋,惠及30万户居民,改造建筑面积2854万平方米。2000年底之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均已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预计至2024年底将完成全部改造任务。改造后小区市政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居住环境明显改善、运行管理机制得以健全,超过90%以上的群众对小区改造提升后的效果表示满意。

  (三)完善公共安全通道方面

  强化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协同联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与加装电梯、适老化改造、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改造同步实施,努力实现老旧小区“最多改一次”、各类改造力争“一次改到位”。

  1.增设电梯。我市自2009年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至今,共计增设电梯1440台。2023年,我局印发《厦门市建设局关于优化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手续办理事宜的通知》(厦建物[2023]14号),取消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许可办理审批事项,仅需办理施工登记,同时,对办理流程也进行了简化优化,积极推进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2.完善无障碍设施。重点推进对小区公共活动场所轮椅坡道、楼宇出入口坡道、楼梯扶手等无障碍设施改造,因地制宜提升老小区适老功能,切实方便老年人出行。

  3.破解停车难。在改造中,将增设停车位与景观绿化改造相结合,“见缝插针”增设停车位及充电设施,有效提高小区停车位供给。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依托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持续强化统筹协调,高质量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更好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切实增加居家养老服务供给。

  领导署名:陈江生

  联 系 人:吴  曦

  联系电话:0592-2232526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