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6-70-01-2024-040
- 备注/文号:厦住建综函〔2024〕5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8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201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陈思敏委员:
《关于加大海沧区生物医药产业人才住房供应的建议》(第20242012号)收悉,由我局会同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区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各类人才的住房保障工作。2016年以来,我市面向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企业骨干员工、在厦稳定就业职工等群体,陆续出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商品房、高层次人才住房等方面政策,通过租购并举的方式予以保障。厦门生物医药港是我市大力培育生物医药产业的重要载体,提案对我市海沧区生物医药产业人才的住房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客观分析,并提出了宝贵建议。收到您的建议后,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结合部门职责认真研究分析,并在已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积极推动落实。
二、措施与成效
(一)人才住房让高层次人才“住得好”
自2019年6月以来,我市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将人才住房体系从我市现有保障性住房体系分离出来,双轨并行,并于2019年和2021年两次大幅度提升保障力度。市住房和建设局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落实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根据市人社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名单,启动高层次人才住房配售,安排包括海沧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翔安洋唐居住区等地铁社区房源,房源数量予以充足保障,销售价格按市场评估价的45%确定。2019年以来,累计为471户高层次人才提供实物保障。
(二)保障性商品房让无住房家庭和青年骨干“买得起”
面向本市符合条件的无住房家庭配售保障性商品房,销售价格原则上按市场评估价的45%确定。2022年,《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到期修订并重新印发,将单身满30周岁、不限户籍、在厦稳定就业满5年的本科以上毕业生(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纳入保障范围。同时,面向经市人社局认定的骨干人才,安排单独批次配售,房源数量予以充足保障。2017年以来,面向本市无住房家庭共配售保障性商品房1.3万户,其中,骨干人才555户、“三高”企业骨干员工3606户。
《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9〕17号),已于2022年7月实施期满,“三高”企业骨干员工住房保障政策随之到期。为助力企业引才留才,我市研究出台了面向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等骨干员工住房保障政策,将于今年下半年陆续启动专门批次配售。一是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2022年,我市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其中,第14条政策涉及强化人才住房保障。2023年2月,我市出台《进一步强化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根据我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综合贡献,市倍增办审核确定企业名单及指标,按指标安排一定数量的保障性商品房房源,由企业自行分配给符合条件的骨干员工。二是科技研发企业。2023年4月,我市出台《厦门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对年度自主研发费用超过一定数额的企业,经市科技局确认企业名单及房源指标数量,安排单独批次配售保障性商品房,具体适用对象、申请条件、工作流程等参照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执行。
(三)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让企业无住房职工“有得租”
2017年,我市印发《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到期修订后重新印发。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类人才和在厦稳定就业无住房职工(含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青年人才),可以单位集体申请的方式配租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按市场租金标准7折计租。房源多为一人一间,带基本装修可“拎包入住”。目前,海沧区可分配的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为雍厝公寓,2023年12月首次启动批次配租。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每年评估测算一次。为确保租金保持平稳,在2023年《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修订中,在第二十六条增加了房租每年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5%的规定。
(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2019年以来,我市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国家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契机,常态化挖掘盘活现有存量房源、加快新建等形式,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以需定建,结合《厦门市“十四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规划编制,立足产业发展需要,重点在产业园区新城、新区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在海沧区已筹集和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共23个、房源11778套(间),可满足约1.7万名职工的住房需求。
(五)实施大学生免费住宿保障及“5年5折租房”政策
一方面,我市出台“一张床”免费住宿政策,为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或未毕业的来厦求职和见习实习的高校大学生提供累计最长12个月的免费住宿保障,解决过渡性住房需求。自2024年4月22日政策推出至今,累计入住1102人次;另一方面,面向2021年1月1日后新在厦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提供“5年5折租房”租金补贴,租金补贴标准为思明、湖里每年8000元,集美、海沧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年5000元,最长保障期限可达5年,不限户籍、不限应届往届、不限生源地。政策实施以来,已发放租金补贴10个批次、6.05亿元,为来厦就业创业大学生提供16.92万人次的租房补贴保障。
(六)属地区政府提供支持
海沧区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医药产业人才住房保障。一是将部分闲置区级安置房房源转为政策性租赁住房,为特宝、万泰沧海等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天竺花园、正顺花园等467套配套住房;二是建成区级公租房佳福花园,为121家生物医药企业提供1020套配套住房,并给予租金6.5折的优惠折扣,为生物医药园区部分企业解决员工住宿需求。同时,根据《厦门市产业园区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批准大博医疗科技产业园等4家生物医药企业,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2561套。
(七)科学合理编制规划
一是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住房发展目标。我市通过编制《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规划提出优化居住空间布局和住房结构,在产业园区周边重点布局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供需适配和职住平衡。二是编制住房发展专项规划,合理布局保障性住房。我市已完成编制《厦门市住房发展规划(2020-2035年)》,同时,正在编制《厦门市住房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按照“以需定建”原则,通过系列规划,进一步落实市级总体规划提出的具有厦门特色的住房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规划对象涵盖城市发展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并统筹考虑各类保障性住房的供给规模、供给结构及空间布局。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一是加强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有序推进总体规划实施及相关规划编制工作,持续做好保障性住房的空间要素保障。按照《厦门“十四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的建设目标,坚持职住平衡,落实任务计划,在马銮湾片区加大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力度,为马銮湾片区职工提供更为丰富的租房资源。另外,海沧区建设筹集的生物医药园区周边的政策性租赁房,将优先用于保障生物医药企业员工的住宿需求。海沧生物医药园区周边的佳美安置房、东瑶安置房、孚中央北安置房等项目,已陆续交付投用,将大大增加该区域的租赁房源供给数量。
二是继续落实各类保障政策。持续做好各类人才、企业骨干员工等群体的住房保障工作,指导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企业安居集团加快推出新批次,做好申请企业的需求对接和服务工作,助力营造良好的营商和引才环境。按季度持续受理大学生“5年5折租房”、求职见习免费“一张床”等保障申请,有效降低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房成本,解决短期内区域房源供需矛盾。继续在住房保障政策方面给予企业支持,助力企业扩大人才队伍,降低住房生活成本,进一步提高企业和人才在政策上的获得感。
感谢您对我市人才住房供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领导署名:朱文彬
联 系 人:李祖欣
联系电话:8123801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