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6-70-01-2024-041
  • 备注/文号:厦住建综函〔2024〕5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9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094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094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时间:2024-07-09 17:07

康健委员:

  《关于优化保障性商品房购买、售卖定价机制的建议》(第20244094号)收悉,由我局单独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您提出根据市场行情及时更新调整保障性商品房销售价格、上市交易指导价的建议,对推动完善我市保障性商品房政策具有指导意见。我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会同市住房保障中心、安居集团等积极研究,与您就保障性商品房销售价格评估、上市交易指导价评估等政策进行解释说明,征求您关于政策调整的意见建议。

  二、措施与成效

  (一)关于保障性商品房销售价格和上市交易指导价定价机制

  保障性商品房为我市立足收入不符合保障性租赁房承租条件但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群体购房需求,面向本市无住房家庭,以出售方式提供的,具有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性住房。在政策初衷上,保障性商品房既要让购房家庭买得起,又要在限制投机属性的情况下,让购房家庭保本微利。

  保障性商品房销售均价综合考虑夹心家庭首付款积攒及还贷能力,按市场评估价的45%确定;市场评估价由市住房保障中心随机抽取评估机构开展评估。为切实保障刚需家庭购房需求,限制投机牟利,保障性商品房限制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交房入住满5年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后,应按上市交易指导价与原购房价的差价的55%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才可上市交易或转为普通商品房。

  (二)关于保障性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整

  保障性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整是一个系统工程,需统筹考虑房地产市场影响,兼顾已购房家庭诉求和利益,审慎稳妥推进。为确保公平公正,避免社会稳定风险,并充分发挥保障性商品房在房地产市场上行时平抑房价,房地产市场下行时兜底房价的作用,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关于保障性商品房上市交易指导价调整

  保障性商品房为政府提供优惠、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用以保障夹心层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为切实让该保障的人得到保障,限制投机牟利行为,维护保障性商品房的保障房属性,保障性商品房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后,购房家庭应根据享受优惠比例情况,按上市交易指导价与原购房价差价的55%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才可上市交易或转为普通商品房。相较普通商品房,具有保本微利的属性。目前我局正根据结合群众诉求和房地产市场影响,积极研究保障性商品房上市交易指导价政策调整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坚持保障性商品房保本微利属性,维护购房家庭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局正结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制定工作,积极谋划推动优化调整上市交易指导价评定规程等保障性商品房政策,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我局也将继续加强与您的沟通交流,充分借鉴您宝贵的意见建议,建立更加完善的保障性商品房售后管理制度,并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惠及每一户购房家庭。

  领导署名:朱文彬

  联 系 人:王嘉梓

  联系电话:18805922198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