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6-14-01-2024-045
  • 备注/文号:厦住建综函〔2024〕65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5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150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150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时间:2024-08-05 16:32

吴迪委员:

  《关于推进市场企业主体深度参与城市更新行动的提案》(第20244150号)收悉,我局作为主办单位,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相关处室多次与协办单位、参与城市更新工作的市场企业主体进行沟通协调。现将有关情况汇总整理,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委员分析了市场企业主体参与城市更新的现状和存在的困难,提到运营空间统筹难等四大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强化“片区统筹、运营前置”理念等六大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对照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条逐项研究吸纳,邀请参与城市更新的部分企业主体召开座谈会,并组织至湖里区塘边社、围里社等市场企业主体参与建设运营的城中村开展现场调研,了解市场企业主体遇到的难点,提出改进方向和措施,积极推动提案的建议落到实处。有关工作推进情况与您保持实时沟通,答复内容获得您的指导和肯定。

  二、措施与成效

  (一)创新投融资模式,探索建设运营一体化

  2023年以来,我局为进一步创新城市更新投融资模式,以湖里区塘边社、围里社作为先行试点,鼓励引进具有投资、施工、运营能力的平台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城中村服务运营公司,对城中村公共设施建设、智慧平台管理、产业提升打造、村集体资源资产运营、物业服务等进行一体化运营。各区进一步落实实施主体与市场企业主体对接招商引资事宜,按照片区统筹原则,推荐部分意向企业与市场企业主体对接联系,洽谈合作事宜。如湖里区借力“9.8”投洽会成功举办招商大会,推介39个重点项目,吸引了67家企业代表参会,引进一批优质客商参与城中村运营,初步策划6个村的商业运营方案。海沧区新垵村、鳌冠社区引进成都锦绣集团,由村集体、国企、民企成立合资公司,深度参与城中村建设运营。

  (二)多部门协同,探索审批有效途径

  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简化审批流程。我市于2023年出台了《厦门市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公共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将城中村缆线工程、道路提升、垃圾投放点提升、智能化灯杆建设等基础设施纳入豁免清单,将综合站房等纳入简易审批手续。针对老旧建筑改造提升问题,各区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技术规定。如湖里区针对城中村老旧建筑的结构加固和消防要求,印发《湖里区私人危住房翻修改造建设规划审批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老旧建筑房屋的审批流程,加强了改造过程中村安全监管,确保历史建筑得到有效保护。

  我市持续推动城市更新相关立法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律保障。目前,《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已列入2024年立法计划,草案已报送市司法局审查。该文件针对片区运营机制建立、土地房屋功能变更、低效存量用地盘活与利用、更新资金保障、产业发展等问题已研究并提出了相关政策,进一步打通了关键环节,优化完善了城市更新实施路径。

  针对无明确产权建筑、老旧建筑加固改造,以及点状空间利用审批等复杂难题,考虑到城中村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涉及部门广等因素,按现行规范审批难度较大,市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治理办)将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协调解决。可由市场企业主体根据需求将具体问题反馈至市治理办,由市治理办组织各有关部门调度协调,并提出处置意见。

  (三)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保基础保安全

  本着补短板、保安全的目标,为有效降低市场企业主体前期投入成本,针对运营空间及社区营造方面存在的软硬件缺失的问题,由市场企业主体配合各区查找问题,完善项目方案,政府负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湖里区塘边社、围里社公共景观及基础设施提升、公共安全及消防安全类的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由湖里区列入财政投资项目清单并组织实施;针对城市更新外立面改造提升,采用“自主更新+政府补助”模式实施,政府提供缆线管线(表后线)整治费用奖补,窗户整治按照点状征收政策执行,通过实施奖补政策以降低居民及企业改造费用,引导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和运营单位参与城中村外立面改造。下一步将继续梳理各城中村点状空间,并结合需要进行提升改造,为企业运营城市空间提供隐形价值。

  在运营补助方面,我局近期拟出台《厦门市城中村“大物业”管理模式工作指引(试行)》,明确对参与城中村“大物业”运营管理的企业,前2-3年可按不超过运营费用50%的比例给与缺项奖补,奖补资金可从市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专项资金列支,可有效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四)强化多方共同参与,推进社区营造工作

  社区营造方面,市治理办会同各区,努力探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中村综合治理新格局。推进党建引领网格治理,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科学规划城市更新生活配套功能,打造健身运动、休闲娱乐、公共食堂等“共享空间”,确保居民用餐有保障、运动有场所、娱乐有去处、阅读有空间。通过社区参与打通各方利益良性循环,实现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引入专业社会服务机构,打造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服务阵地,提升了城中村宜居宜业环境品质,努力使参与城市更新的资产方、运营方、消费者等各方实现共赢。

  (五)多措并举,促进企业投融资与招商引资

  我市于2023年出台了《厦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发展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积极申报国家性金融工具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在城市更新资金筹措方面,建立政府财政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产权单位共担、居民合理承担、金融服务保障的城市更新项目资金多主体筹措机制。鼓励通过专项借款、专项贷款、政府发债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城市更新项目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融资活动,发挥金融对城市更新的促进作用。我局已协调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市场企业主体对接联系,助力金融机构与市场企业主体探索城中村治理投融资新模式。

  (六)组建专家库,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2023年,市文旅局重新组建厦门市市级非遗专家库,并每两年动态更新一次厦门文物专家库,专家涵盖文物保护工程类、文物三防工程类、博物馆与文史类等多个类别,专家库为我市文化遗产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市文旅局已与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人才培养与培训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共同促进厦门市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开启局校合作、服务地方建设新模式。此外,我市拟于今年9月份召开城市设计周活动,并于思明区黄厝社区、湖里区塘边社设分会场,邀请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居民代表、文化学者、艺术家共同参与、建言献策,分享城中村建设管理经验,面向全国推广厦门模式。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一)探索创新建设运营模式

  在湖里区先行先试经验基础上,市治理办将进一步统筹规划并盘活存量空间资源,探索创新城市更新投融资模式,在今年第二批46个城中村现代化治理试点村继续鼓励引入市场企业主体,实现城中村可持续建设运营。

  (二)持续跟踪项目推进情况

  由市治理办牵头,继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持续跟踪市场企业主体参与城市更新建设运营情况,采取现场调研、座谈会、专题会议等方式对运营方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研究落实。

  (三)补充完善政策体系

  针对运营主体提出的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我局将继续组织有关部门深入研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工作,深化探索创新,着力构建“1+N”城市更新法规政策体系。

  感谢委员对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的支持,我局将继续对市场企业主体参与我市城市更新工作争取资金及政策方面的支持,广开言路,及时收集并研究落实相关建议及意见,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

  领导署名:张进金

  联 系 人:陈汧铌

  联系电话:18850033909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