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14-01-2025-007
- 备注/文号:厦住建综函〔2025〕6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6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30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同安区政府:
《关于保利叁仟栋一期、二期小区外增设临时停车场的建议》(第0030号)收悉。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林中华代表通过调研保利叁仟栋一期、二期小区,有针对性、建设性地提出“将绿化用地建设成临时停车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深入研究。
二、措施与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管理,为推动我市停车场建设,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采取了多项措施:
(一)加大力度新建停车场,持续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供给,每年将公共停车场建设纳入我市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制定出台《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建城〔2022〕35号)。其中,鼓励“利用公共空间、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等城市公共空间,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确保有效地利用城市公共空间,挖掘停车资源。
(三)制定出台《厦门市建设局等6家单位关于做好社会主体申请建设停车设施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修订版)》(厦建城〔2023〕13号),对社会主体建设停车设施的有关程序进行了明确。
三、今后推动计划
针对林中华代表提出“将绿化用地建设成临时停车场”的建议,我局将指导属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加强跟踪协调,会同街道等部门研究建设停车场的可行性。
专此函。
领导署名:陈江生
联 系 人:钟颖颖
联系电话:0592-8122685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