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14-01-2025-015
- 备注/文号:厦住建综函〔2025〕14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7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34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科技局:
十六届五次人大会议第0134号代表建议《关于推动厦门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贵局主办,我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实施和住房租赁试点等工作为抓手,持续加大租赁住房供给,进一步构建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加快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已开展的工作成效
(一)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坚持以需定建,结合《厦门市“十四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规划编制,立足产业发展需要,重点在产业园区新城、新区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在同安、翔安片区,已筹集和建成面向“新市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共44个、房源21705套(间),尚有31个项目在建。
(二)实施大学生“5年5折租房”
面向2021年1月1日后新在厦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提供“五折租房”优惠,符合条件对象可以申请“租金补贴”,解决过渡性住房需求,租金补贴标准为集美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年5000元,最长保障期限可达5年,不限户籍、不限应届往届、不限生源地。政策实施以来,已为在集美、翔安、同安工作的青年人才发放租金补贴4.3万人次、1.28亿元。
(三)通过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解决无住房职工居住需求
根据《厦门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和在厦稳定就业无住房职工,不限户籍,可由单位集体申请的方式配租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租并予以30%的租金优惠,满足其在厦的基本居住需求。2016年以来,已通过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累计解决了约2.82万名职工的居住问题。
(四)人才住房让高层次人才“住得好”
自2019年6月以来,我市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将面向本市高层次人才配售的人才住房体系从我市现有保障性住房体系分离出来,双轨并行,2019年和2021年两次大幅度地提升保障力度。市住建局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落实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根据市人社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名单启动高层次人才住房配售,安排地铁社区房源,房源数量予以充足保障,销售价格按市场评估价的45%确定。目前科学城附近建成面向高层次人才房有东园保障房、珩边居住区、新店地铁社区、洋唐居住区等4个项目,房型含100-150平方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依据部门分工,坚持职住平衡原则,加大在科学城及周边加大选址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力度,为在科学城职工提供更为丰富的租房资源;按季度持续受理大学生“5年5折租房”保障申请,有效降低科学城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房成本,快速解决短期内的区域房源供需矛盾;按规定开展配租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根据科学城企业对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提出的租住需求,由运营企业安居集团根据实际房源情况按规定开展配租。
领导署名:朱文彬
联 系 人:郭子瑛
联系电话:18559279998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