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14-01-2025-016
- 备注/文号:厦住建综函〔2025〕15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7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64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人社局:
《关于提高劳动权益保障工作质效的建议》(第264号)收悉。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劳动权益保障工作,成立了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通过走访工地、召开企业座谈会、联合人社部门调研等方式,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二、措施与成效
(一)强化源头治理。一是完善信用制度机制建设。修订《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评价档次操作标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包容审慎监管,新增违法行为已超过行政处罚追溯期限、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分包单位程序报审和资质审核等关键条款。二是做好施工合同履约评价。构建“日常+专项”评价机制,将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实名信息登记情况、维权告示牌设置和工程款拨付等纳入评价范围,实现系统+现场双采集评价,避免因欠款引起的劳资纠纷现象。三是推动实名制管理工作。依托福建省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和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每日跟踪项目平台数据更新情况,建立“晾晒”制度,全面梳理无考勤更新、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无考勤,以及岗位资质预警项目,分组管理,每日督促存在问题的项目整改到位。四是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在全省率先制定施工过程结算工作方案,并大力开展施工过程结算试点工作,破解施工结算周期长、纠纷多、支付难等问题。五是严抓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托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开展施工承包行为专项检查,加大对施工承包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强化问题处置。一是主动摸排,将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及建筑工人纳入排查范围,确保参建主体全覆盖;提前防范,将欠款欠薪隐患提前处理,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二是资金保障,积极协调财政局确保市级财政项目拨付资金,商请市国资委协调国有企业加快拨付房建市政工程进度款。成立工作专班,持续推进住建领域企业被拖欠账款化解工作。三是对账销号,通过履约督导、一案一策约谈和督促协调存在隐患项目的建设、代建和总包单位,压实责任,做到所有欠款隐患动态清零。四是强化严格惩戒,针对恶性拖欠事件保持零容忍,项目发生群体讨款讨薪或以极端方式讨款讨薪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按规定予以记录不良信用,并视情况予以曝光。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对施工承包行为进行核查,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三)强化部门联动。我局同人社、信访、公安等部门及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形成联动新格局。一是上下联动。属地住建部门接到通知后,先行到现场进行维稳,掌握第一情况,市级部门加大力度共同推进协调,化解劳资纠纷。二是左右协同。人社、住建部门发挥各自行业监管优势,共同协调复杂的薪资纠纷,推动欠款欠薪矛盾化解。三是信息共享。参建各方主体的违法违规线索,部门间相互通报,形成整治合力。四是应急处置。启动应急机制,处置工人聚集或扬言采取极端行为,第一时间派员到达现场参与事件的处置,及时化解矛盾。
(四)强化开门整治。我局充分发挥住建、人社联动机制作用,坚持“开门整治”。一方面,畅通投诉渠道,“线上+线下”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在市造价站设置清欠投诉接待窗口,及时妥善处置拖欠问题投诉;另一方面,注重清欠宣传,以顺口溜形式编制发布《拖欠纠纷预防与处置要点》,以普法宣传、经验交流、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清欠宣传工作,覆盖建设、代建、施工等单位。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权益,加大欠款欠薪整治力度,推动欠款欠薪问题化解,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风险研判。从被动受理向主动研判延伸,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重点关注专业分包、施工班组等拖欠问题多发市场主体。同时,利用工程款纠纷诉调功能进行信息分析,加强欠款欠薪投诉件的分析和研判,确保清欠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更大实效。二是持续落实“1+1+4”清欠工作机制。重点做好重要节日等敏感时点清欠维稳工作。三是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践,细化和完善处置和监管措施。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专此函。
领导署名:张进金
联 系 人:郭万艺
联系电话:13799744931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