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6-14-01-2025-020
  • 备注/文号:厦住建综函〔2025〕21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8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036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036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时间:2025-03-18 17:04

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管理的建议》(第20254036号)收悉。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提案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停车位供给”等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结合实际进行研究。

  二、措施与成效

  (一)印发《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防范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区住建(和交通)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配合开展管理区域内火灾隐患排查、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三合一”场所排查、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开展“拆网破窗”行动等工作,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对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业主、属地街道、消防部门报告。

  (二)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不断提高物业从业人员应急处理

  能力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意识。如,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召开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宣贯会,全市300多家物业企业法人及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加;结合“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市物业管理协会加强宣传,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市物业管理协会举办《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线下培训班,72家物业企业的总经理、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共150人参加培训。

  (三)加大力度推动停车场供给。落实《厦门市城区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持续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供给,将公共停车场建设纳入每年我市为民办实事项目。

  (四)印发《关于做好社会主体申请建设停车设施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修订版)》(厦建城〔2023〕13号),明确社会主体建设停车场的有关程序。

  (五)制定出台《厦门市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发展实施意见》(厦建城〔2022〕35号),鼓励“利用公共空间、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等城市公共空间,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确保有效利用城市公共空间,挖掘停车资源,推动“停车设施共享利用”,鼓励机关、企事业、商业设施、体育场馆和文旅场所等停车场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

  三、今后推动计划

  我局将配合消防、执法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履约履责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运用信用评价等手段督促其落实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指导各区住建(和交通)局会同街道等部门,加强研究老旧商业区域和住宅小区停车位供给措施。

  专此函。

  领导署名:陈江生

  联 系 人:钟颖颖

  联系电话:0592-8122685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