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14-01-2025-030
- 备注/文号:厦住建综函〔2025〕29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5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5025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生态环境局:
《建议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推动城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第20255025号)收悉。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致公党界别活动小组围绕我市协同减污降碳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具体分析,提出鼓励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的研究,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级利用等具体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认真组织相关业务处室研究讨论,积极吸纳宝贵建议。
二、措施与成效
(一)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研究。鼓励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科技项目研究。近年来,我局每年均围绕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热点重点问题,组织建设科技项目立项工作。近三年,已开展绿色、节能、减排等热点领域课题约30项,其中,包括《厦门地区超低能耗建筑关键技术研究》等。
(二)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老旧小区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改造中,积极推进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合理布局绿地和服务设施,规范停车设施配建和管理,鼓励老旧小区安防系统智能化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宜居性。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广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2024年,累计实施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8.58万平方米。
(三)推动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我市建筑垃圾按照工程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垃圾、工程泥浆分类进行处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以工程回填、矿坑修复、堆山造景、微地形或低洼填平等综合利用处理方式为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厂处置为辅。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垃圾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厂处置为主,无法处置的和处置后无法利用的,进入消纳场所填埋。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吸收提案中提出的有关工作建议,继续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等相关研究,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夯实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级利用政策及工作,推动全市节能降碳工作取得新成效。
领导署名:庄毅伟
联 系 人:林剑元
联系电话:0592-8213077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