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6-14-01-2025-031
  • 备注/文号:厦住建综函〔2025〕34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7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07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07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时间:2025-04-27 17:02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对生育率下降,建立长期的“以家庭为中心”的生育支持体系》(第20254077号)收悉。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提案中提出“建立生育支持体系”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研究。

  二、措施与成效

  (一)支持多子女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

  我市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保障性租赁房,按家庭收入分档予以租金补助。对符合我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申请人育有3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3个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予以适当优先分配,自2024年1月起实现常态化受理申请。2025年3月,我市出台《厦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如有2个及以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可申购面积标准提高至90平方米左右的三房型。

  (二)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租房

  我市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在购买第二套、第三套住房时,向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享受首套、二套优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限额内,其可贷额度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金额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多子女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市场性租赁住房,且已在我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备案的,可按照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

  三、今后推动计划

  我局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住房方面的生育支持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保障。

  领导署名:朱文彬

  联 系 人:李祖欣

  联系电话:0592-8123801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