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14-01-2025-077
- 备注/文号:厦住建综函〔2025〕80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23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2013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曾建华委员:
《关于推进我市节能改造及打造低碳高效制冷机房建设的提案》(第20252013号)收悉,由我单位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市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改善,推动城乡绿色低碳发展。“十四五”以来,组织编制《厦门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制定覆盖全市的绿色建筑目标管控分区,确定绿色建筑总体目标、发展定位、重点任务、规划控制要求、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出台《厦门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在工业方面,落实工业节能降碳目标,持续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在助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国家级绿色制造企业保有数量居全省前列,“两高”项目零新增。
您围绕我市在节能改造和低碳高效制冷机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提出了加强政策引导、设立专项节能改造资金、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等具体举措。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讨论,积极吸纳宝贵建议。
二、措施与成效
(一)强化责任考核
编制实施《厦门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全市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深入推进节能降碳工作。把节能目标纳入我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
(二)加强政策引导
1.出台专项产业扶持政策。2024年底,我市出台《厦门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厦府规〔2024〕7号),从优化产业结构、转变产业发展模式、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绿色低碳建造、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给予建筑企业综合支持。
2.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2025年3月,我市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项目攻坚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5〕2号),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建设投入给予最高10%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3000万元,对列入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并符合条件的项目补助金额提高至6000万元。
3.强化企业金融支持。2023年5月,我市出台《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加强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厦银保监发〔2023〕48号),支持金融机构根据建筑项目的绿色等级、建筑能耗水平或装配率等在融资额度、授信额度、授信审批、贷款利率、保险费率等方面提供阶梯式差异化服务。
4.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节能降碳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各地市节能降碳项目,支持建筑领域节能降碳项目。我市每年均积极组织向国家报送相关项目申请资金支持。2024年以来,共报送14个项目。
5.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2024年以来,国家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各地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支持方向包括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其中,建筑领域支持建筑制冷、供暖、照明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2024年,我市40个项目取得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2025年,我市已报送95个项目申请国债资金支持。
(三)推广先进技术
1.推广绿色技术产品。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征集工作,发布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目录。通过文件宣传、组织培训、技术推广会、网站和微信群传播等多种途径,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2024年,共34项技术和产品列入《厦门市2024年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目录》。
2.持续树立先进典型。厦门地铁“轨道+光伏”等节能降碳实践案例,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ABB厦门工业中心绿色微电网项目,入选国家能源局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厦门航空基于数据驱动的机场跑道预测模型算法节能实践,入选《中国拟推荐参与国际“双十佳”评选的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清单》。普为光电一种高效离网智慧照明技术,入选国家级《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
(四)推行市场化机制
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依法对节能服务工作的所得税、增值税进行减免。推进能源费用托管服务。2023年,在全省率先出台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具体实施方案,并制订地方标准《公共机构能源托管规程》。
(五)布局能耗数据智能采集
2018年以来,全市已累计完成101家工业企业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数据质量优化率居全省前列,有效推动了我市能源消耗统计体系建设,提高了我市工业企业能耗计量数字化水平。
(六)强化监督管理
按照产业政策、节能降碳等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强化项目源头管控,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口。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企业节能降碳。2024年,完成13个非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完成服务业和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13家,出具节能工作建议书2份。
三、今后推动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吸收提案提出的有关工作建议,加强政策引导,优化扶持政策体系,推动绿色技术和产品的升级换代,继续推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部门协同,合力推进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推动全市节能降碳工作取得新成效。
领导署名:徐瑾
联 系 人:赵雪嵬
联系电话:0592-8123077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