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5 12:00

  本年报由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20日前在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zfj.x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10楼,电话:2859019,传真:2859000,邮编:36101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住房局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中央有关住房工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住房部门职能定位,积极促进住房保障与住房市场协调发展,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局政务网站共发布1042条信息,其中,主动公开信息275条。全年网站总访问量达4353628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达1517985个。局政务新媒体“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220篇,其中,原创96篇,转发124篇,订阅量达257608人。报送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文件7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把关,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规范答复文书格式,确保公开信息规范、准确、及时。2023年,共受理并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5件,办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案件1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到的行政管理事项,积极做好政策研究,不断提升政策执行效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保证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质量。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二是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梳理更新并及时对外公布《厦门市住房局权责清单(2023年版)》,明确我局权责事项共272项。优化一件事套餐办事指南,改造升级审批过程。三是开展政策文件公开情况自查。梳理公开当前适用的政策文件,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重点领域信息等政务公开工作。四是不断强化政策解读效果。整理常见业务问题,加大新媒体以及视频宣传解读政策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完善网站功能,结合工作实际,升级住房货币化补贴一体化管理平台、房地产开发管理系统,并及时上线使用。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住房相关工作服务需要,着力打造并发布“住厦来”公共服务品牌,通过窗口、平台、热线3个渠道加强住房相关服务,建立和形成住房事务“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平台通办、一个热线咨询”的工作格局,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内容“三审三校”要求,各类信息公开稿件发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后发布,保证所发布信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二是快速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每月按要求落实抽查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反馈。三是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件

行政强制

1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5

0

0

0

0

0

1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

0

0

0

0

0

2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0

0

0

0

0

0

1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6

0

0

0

0

0

5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117

0

0

0

0

0

1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明显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和上级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网上意见征集群众参与度不高,收到的反馈意见较少;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拓宽网上意见征集渠道,不断提升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支持度。同时,加强对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