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50-01-2025-122
- 备注/文号:厦住建协〔2025〕21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9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第四季度项目建设专项指导服务的通知
各项目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参建单位:
为持续强化项目攻坚,不断提升参建各方项目管理水平,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厦门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代建工作评价管理办法》(厦建协〔2023〕5号)、《项目建设季度专项指导服务工作方案》(厦住建重〔2025〕11号)等文件要求,市住房和建设局、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将牵头开展2025年第四季度项目建设专项指导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促进建设(代建)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切实履约履责,做好综合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等工作,加快项目高质高效建设,促进形成更多有效投资。
二、对象
部分省市重点在建项目和其他代建项目。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评。即日起,各建设(代建)单位对照《评价指标分解表》(详见附件),对项目进行自查自评。
(二)现场指导。2026年1月中旬,市住房和建设局、市重点办牵头,会同市人社局、相关行业质量安全站、市造价站、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建筑废土站等组成指导服务组对项目开展现场指导服务,具体指导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通报结果。现场指导服务后通报指导服务结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项目责任单位、建设(代建)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用好“两化三单”工作法,加强现场管理,精心组织实施,督促施工单位加大人、材、机等资源要素投入,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
(二)加强自查自纠。建设(代建)单位要牵头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对照《项目评价指标分解表》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查找项目建设的综合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合同履约、档案管理等方面问题,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及时完善相关内业台账,抓好问题整改。
(三)加强服务指导。各要素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抽调业务骨干与有经验的专家,常态化深入项目一线,为参建单位提供精准指导服务,助力提升建设(代建)管理水平,推动项目高质量建设。
附件:评价指标分解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
2025年12月18日
联系人: 艾训安(协调处) 联系方式:0592-8123081 岑宇航(重点办) 联系方式:0592-812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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