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农村住宅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维护农村建房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增强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经市政府同意,2023年8月,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印发《厦门市推广农村住宅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厦建村〔2023〕8号),已试行实施两年。为持续强化我市农村住宅建设施工安全管理,通过承保机构和各区通过加强政策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户对农房安责险的认知度和参保积极性,我局结合近年农村住宅建设监管情况及农村住宅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开展情况,对其进行修订,并征求相关单位及法律顾问意见后,形成《厦门市推广农村住宅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市住房和建设局村镇建设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5楼1510室),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市推广农村住宅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0月27日
(联系人:崔工,联系电话:8122658)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