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物业服务区域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物业服务区域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27 16:31

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物业服务区域防台防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灾责任。各区物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防台防汛工作,严格责任落实,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开展防汛备汛工作,落实防汛各项要求,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二、密切关注天气信息。各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密切关注天气信息,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防洪防汛警示信息,加强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安全防范管理,做好防洪防汛应急措施。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做好防汛安全排查和隐患整改,分析总结所服务物业小区历年台风、暴雨受灾情况,梳理项目易涝点、高陡边坡、挡土墙、户外高空悬挂物、告示牌等重点部位,对排查出的隐患点,要提前采取防护防范措施或者应急处置措施,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隐患排查工作力度,特别是屋面、设备机房、排水设施、高陡边坡、地下车库等重点部位,建立低洼地及易涝点的隐患清单,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社区、街(镇)及相关单位,认真履责履约做好风险预防和隐患排除工作;二是落实保障防洪沙袋、挡水板、固定抽水设备、移动抽水设备等防涝排涝物资和设施设备,做好地下室排水、防渗漏设施等功能性检查,确保设备正常使用;三是做好防台防汛提醒告知,通过在小区醒目位置设置告示、业主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及时向业主、使用人发布防汛预警信息,同时,在台风来临前加强对户外高空悬挂物,告示牌等的排查检查,该加固的加固,无法加固的及时拆除,提醒并督促业主及时检查阳台、栏杆,转移花盆、花架等物品,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四、建立防汛工作机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防汛备汛、防灾减灾工作,建立防汛工作机制,提前部署,抓紧行动,及时防范,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设备到位、预案到位。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确保物业服务区域汛期安全。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防台防汛责任人要到岗到位,落实值班值守。加强易涝点、地下车库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提前预置力量,及时处置初级灾情险情,出现紧急情况及时采取临机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属地街(镇)、社区及有关部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