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政法委,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厦门市2025年物业党建联建和物业服务提升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中共厦门市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厦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2025年物业党建联建和物业服务提升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物业党建联建 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闽建房〔2023〕10号)和《全省物业党建联建工作要点》(闽建房〔2024〕9号),持续深化物业党建联建工作,促进基层治理水平和物业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夯实物业党建联建基础
(一)推进物业领域党组织覆盖。持续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和小区党支部应建尽建,推动各区建立物业行业党委和物业管理协会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名额分配及指导上加大力度,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引导企业招聘和发展党员员工、联合组建等方式,推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覆盖。
(二)落实党建联建工作覆盖。推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与属地党组织联建,积极与社区党组织或小区党支部签订党建协议、认领小区党建项目、开展共建活动,鼓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员负责人担任社区(小区)党组织兼职委员,鼓励基层创新探索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联动的有效方式,持续支持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
(三)提升业主委员会覆盖。推动街道(镇)、社区党组织主动推进住宅小区依法选举成立业委会,加强对业委会委员候选人的把关,注重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受群众拥护的热心党员业主作为业委会候选人,比照有关规定规范业委会候选人联合审查;对未成立业委会或者业委会未如期换届改选的住宅小区,街道(镇)要指导组建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委会部分职责,力争2025年业主委员会或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率不低于60%。
(四)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全覆盖。深入开展物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推进区、街道(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2025年实现全市6个区、45个街道(镇)全覆盖,积极推动物业领域专门调解委员会和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二、推进物业党建和物业服务融合发展
(五)打造物业党建联建品牌。打造“红管家 联万家”全市物业党建联建工作品牌,整合基层治理资源,深化全市物业党建联建工作,推动党建业务融合互促。
(六)启动厦门市物业服务开放周。在每年7月第一周开展“物业服务进万家”活动,开展住户“点单”、物业服务企业“接单”,主动上门提供增值服务等系列活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住户认同感。
(七)开展系列红色物业典型创建。开展“红色物业”系列选树活动,选树一批党建强、服务好、本领硬、作风实、群众认可的物业企业、项目经理、业主委员会主任和一批特色鲜明的红色物业示范点,指导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红色物业示范社区和小区,争创省级示范单位。
(八)开展行业主题党日等系列活动。整合共享物业行业党建资源,通过联合开展主题党日等形式,推动物业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观摩交流、开拓视野、促进提升;依托市总工会职工技能竞赛,按照每年一个专题,组织开展物业服务技能竞赛进一步提升物业企业及职工专业服务水平。通过汇演展演等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物业人的故事、展现行业风采、增强行业自信、加强行业交流、提升行业凝聚力。
三、全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九)规范物业服务招投标准入。出台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指引,推动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结果、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挂钩,引导小区通过电子化平台公开招投标,按照“定性评审、评定分离”的评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把好物业选聘“监督关”和物业服务“入口关”,将物业服务选聘工作放在阳光下,有效减少选聘过程矛盾纠纷。
(十)量化物业服务和定价标准。制定分级分类服务标准体系,明确各类标准和参考价格区间,并建立对应物业服务企业名录库。让业主可根据预算选择匹配的服务内容套餐,减少“质价不符”争议,形成“质价匹配”的物业服务市场供应,形成高、中、低搭配的物业服务体系。
(十一)细化物业小区安全防范标准。通过建立一个责任体系、打造两先标杆、健全三张清单、推行四项能力建设,强化5S现场管理、完善六有警示标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防范制度,杜绝安全隐患,实现物业小区安全标准化,打造业主放心的安全小区。
(十二)健全小区公共空间信息管理链条。出台住宅物业小区公共空间信息档案管理办法,细化小区公共空间信息档案收集、管理、使用、公示全流程规范,推动小区公共空间位置、用途、收益等事项上线、上墙,主动接受业主监督,实现小区公共空间看得到、找得到、管得到。
(十三)优化业主参与和监督机制。总结群众恳谈会、“茶桌仔”等试点经验成果,出台进一步保障物业业主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指导规则,规范小区定期召开群众恳谈会议,保障业主参与、监督、知情等权利。通过增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的沟通互信,推动小区和谐共治。
(十四)探索多元物业覆盖模式。对基础设施条件相对完善的无物业服务小区,指导业主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入驻。对小区面积小、人口少、楼栋分散等基础条件较为薄弱的无物业小区,探索由社区引进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菜单式服务;对尚存低效用地、闲置资源等的片区,推广“大物业”管理模式,引入服务企业盘活资源,以投资、建设、管理一体化平衡片区服务成本。鼓励未聘请物业服务的小区落实小区自管,鼓励街道(镇)、社区成立社会服务机构实行基础服务兜底。对于承接老旧无物业服务小区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信用加分,力争实现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100%覆盖。
四、推进物业党建联建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十五)压实工作责任。完善街道(镇)、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化“党建引领、条块联动、多方协调、群众参与”工作模式,持续打通上下左右协同机制,落实清单化推进物业党建联建工作。将物业党建联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列入全市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层层推动工作落实。
(十六)落实工作保障。持续落实全额返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强化物业党建联建工作经费保障。建立物业服务专家、业主委员会成员等骨干储备库,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统筹推动基层治理信息与“i厦门”等线上平台的对接,强化科技赋能。
(十七)强化典型引领。注重培育选树物业党建联建的先进典型,总结宣传推广“红色物业”等好的经验做法,广泛宣传物业党建联建和物业服务质效提升工作成效,营造奋勇拼搏、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促进全市物业党建联建和物业服务整体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