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关于公开征集厦门城市建设档案资料的公告
时间:2025-06-25 18:28

  为更加全面记录厦门城市建设历程,挖掘、挽救和保护珍贵历史记忆,丰富馆藏资源、优化馆藏结构,使城建档案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现面向社会征集厦门城市建设档案资料,欢迎市民、老建设者、文史爱好者及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共同守护厦门城市建设历史,见证时代、传承文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概况

  厦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成立于1983年。是根据《科技档案工作条例》《全国档案馆设置原则和布局方案》等法规设立的国家档案馆序列专门档案馆,隶属于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主要职责是承担城乡建设档案的验收、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现有馆藏档案50余万卷,配备标准档案库房1.7万余平方米。

  二、长期征集范围

  反映厦门市各历史时期,特别是近代和21世纪以前形成的,记录城市建设发展面貌和规划、建设、管理行为的,具有历史保存和研究价值的各种形式的资料,均属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声像类

  记录厦门市城市风貌、地标建筑、工程建设、街巷变迁等的照片、录音和录像。例如:20世纪50—70年代海堤建设、旧城改造影像。

  (二)图文类

  厦门市城市规划图纸、建设批文、工程设计建造过程资料、测绘资料、征地拆迁文件等反映城市建设重大事件和具体工程建设过程的文献资料。例如:20世纪80—90年代经济特区初期规划文献、湖里工业区资料;1998—2002年建设工程档案保证金制度与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政策切换期间未正常接收进馆的建设工程档案。

  (三)实物类

  建设工具(如测绘仪器、施工器械)、建筑构件、工程纪念品、奖状、奖牌、徽章、证书等。

  (四)其他类

  城市建设工作笔记、口述记录、手稿及其他专题资料。

  三、2025年度重点征集范围

  (一)根据2025年“城市建设档案质量提升年”活动工作任务要求和馆藏实际,重点征集散存在各建设、代建、施工单位和档案服务机构的2000~2022年竣工验收后尚未移交进馆的建设工程档案。

  (二)20世纪50~70年代有关工程建设、旧城改造的档案资料。

  (三)20世纪80~90年代有关经济特区初期规划、湖里工业区建设的档案资料。

  四、征集要求

  (一)具有档案价值

  征集的档案应至少具有凭证价值、參考价值、研究价值、文化传承价值中的一方面价值,内容真实且具有稀缺性和代表性。

  (二)流向合规

  征集的档案应属于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具有与本馆馆藏档案的相关性或互补性。

  (三)权属合法

  征集的档案应来源合法、权属清晰。

  五、征集方式

  征集优先采用捐献原件方式,价值较高的传统载体档案资料可征集数字化复制件。除特别珍贵的档案,一般不采用购买方式征集,接受捐献和数字化复制应作为主要征集方式。

  六、权益说明

  征集档案的开放与利用,在遵守国家有关档案开放与利用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捐献协议或购买合同中有特殊约定的,应按照特殊约定办理。捐献的档案归国家所有,捐献者享有署名权和优先利用权,并可免费获得我馆制作的数字化副本;以数字化复制方式征集的档案,原件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不变,我馆对数字化副本实行集中和安全保管,并有权对其进行整理、研究、及公益性展示和开发利用。

  对于将重要或者珍贵档案捐献给国家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征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本馆将向市住房和建设局、市档案局等主管部门报告,推荐予以表彰和奖励。

  七、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鸿翔路2226号厦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咨询电话:0592-8123010、8123006。

  联系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6月1日到9月30日下午为3:00~6:00)。

  厦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