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参建单位:
为持续强化项目攻坚,不断提升参建各方项目管理水平,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增量提质,根据《项目建设季度专项指导服务工作方案》(厦住建重〔2025〕11号)、《厦门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代建工作评价管理办法》(厦建协〔2023〕5号)等文件要求,近期市住房和建设局、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将牵头开展第二季度项目建设专项指导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促进建设(代建)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切实履约履责,做好综合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控制、文明施工控制等工作,推进项目高质高效建设,促进形成更多有效投资。
二、对象
部分省市重点在建项目和其他代建项目。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评。即日起,各建设(代建)单位对照《评价指标分解表》(详见附件),对项目进行自查自评。
(二)现场指导。7月上旬,市住建局、市重点办牵头,会同市人社局、相关行业质量安全站、市造价站、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建筑废土站等组成指导服务组,对项目开展现场指导服务,具体指导时间另行通知。
(三)晾晒结果。现场指导服务后晾晒指导服务结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项目责任单位、建设(代建)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用好“两化三单”工作法,加强现场管理,精心组织实施,督促施工单位加大人、材、机等资源要素投入,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
(二)加强自查自纠。建设(代建)单位要牵头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对照《项目评价指标分解表》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查找项目建设的综合管理、合同履约、档案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等方面问题,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及时完善相关内业台账,抓好问题整改。
(三)加强服务指导。各要素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抽调业务骨干与有经验的专家,常态化深入项目一线,为参建单位提供精准指导服务,助力提升建设(代建)管理水平,推动项目高质量建设。
附件:评价指标分解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联系人: 杨祖涵(协调处) 联系方式:0592-2200391 陈志峻(重点办) 联系方式:0592-8123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