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各建设(代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标准》(DBJ/T 13-492-2025)(以下简称“新标准”),进一步明确耐火母线槽工程技术要求,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为稳妥有序推进新标准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要求
(一)2025年9月1日前,已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工程项目,可不采用新标准。鼓励设计单位按照新标准编制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应当支持设计单位按照新标准进行调整修改。对于已开工建设但有条件整改的项目,鼓励按照新标准执行。
(二)2025年9月1日后新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工程项目,以及2026年9月1日后送审的工程项目(以施工图审查受理日期为准),应当按新标准执行。
二、管理要求
(一)未采用新标准的,母线槽的耐火性能可按照《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阻燃、防火、耐火性能的试验方法》(XF/T 537-2005),或《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 第21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额定电压0.6/10kV及以下电缆》(GBT 19216.21-2003)的试验要求进行认定。
(二)采用新标准的,须在设计文件中明确耐火母线槽应满足耐火温度950℃、持续供电时间180分钟的要求,并通过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9978.1)和《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 阻燃、防火、耐火性能的试验方法》(XF/T 537-2005)的试验要求。
特此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