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流程的通知
时间:2025-09-30 17:20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经研究决定,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流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代建)单位报送施工图审查时,在“厦门市勘察设计信息全过程管理系统”完成项目登记,选择施工图审查机构后,将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施工图审查机构按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二、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闽建科〔2024〕51号)第十三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通过福建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登记项目免审信息获取免审项目信息登记表,并上传设计单位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做出的设计质量书面承诺。免审项目原则上不报送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审查的,审查费用由建设单位自行支付。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请及时与我局勘察设计处联系。

  特此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