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07-01-2025-049
- 备注/文号:厦住建工〔2025〕45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7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5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建筑废土站,各相关行业协会,各施工、监理、建设(代建)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厦安办〔2025〕85号)及省住建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我局制定了《2025年厦门市建设工程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期间,请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市质安站、市建筑废土站指定一名联络员,活动结束后及时将工作总结及活动照片报我局工程处(邮箱:xmjsgc@163.com)。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厦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
三、活动时间
2025年6月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苏青云、黄 山
成 员:陈隽峰、黄诗斌、李勇奇
办公室设在局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市质安站、市建筑废土站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开展活动。
(二)工作小组
我局同时成立13个工作小组,结合“双随机”检查对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活动开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指导,小组名单如下:
联络员:李勇奇、林尧清、吴上毅
第一小组 组长:黄诗斌,副组长:王 毅
第二小组 组长:李勇奇,副组长:涂伟伟
第三小组 组长:陈文锋,副组长:黄芗萍
第四小组 组长:黄杰辉,副组长:蔡厦苗
第五小组 组长:信景山,副组长:肖 锋
第六小组 组长:陈隽峰,副组长:沈鹏程
第七小组 组长:姚永黎,副组长:刘旭轩
第八小组 组长:林联泉,副组长:戴 立
第九小组 组长:许建清,副组长:汪贵雄
第十小组 组长:周天明,副组长:谢国栋
第十一小组 组长:吴 懿,副组长:陈卫民
第十二小组 组长:李 昕,副组长:叶 盛
第十三小组 组长:倪煌珍,副组长:左 帅
工作小组其他成员由市质安站各监督科人员、市建筑废土站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其中,第一小组至第六小组检查房建工程项目;第七、八、十小组检查市政工程项目;第九小组检查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第十一小组检查建筑废土运输企业;第十二小组检查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废土处置情况;第十三小组检查建筑废土消纳场。
(三)组织落实
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参照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织辖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市质安站、市建筑废土站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保障活动所需经费。各部门、各单位均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发表理论文章、评论言论、实践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阐释,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打造理论学习阵地,结合主题党课、联学联建、学习讲堂等方式,开展集中宣讲、专题学习培训活动,上好理论学习“一堂课”。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
结合我局印发的《厦门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以及“三化”行动,强化“吹哨人”制度,鼓励从业人员积极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防范化解建筑工地重大事故隐患。一是要认真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的宣传和学习,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有关人员和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熟悉、掌握《判定标准》和《严重缺陷清单》内容,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二是要聚焦安全生产薄弱区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企业、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环节,督促企业开展各类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紧盯高处作业、防台防汛、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动火作业和保温材料火灾、有限空间和建筑起重机械等方面,加强跟踪整改,直至销号归零,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房屋建筑工程观摩活动
6月初,由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市质安站各自组织在建项目举办安全月启动仪式,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市质安站要严格遴选项目开展各类观摩活动,结合安全员职能强化专题行动、高处作业安全精准化防控专项行动、钢筋安装工程质量精准化防控等行动开展。一是开展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观摩,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应对各类生产事故和台风、汛期、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二是开展智慧工地建设观摩,推动我市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提升工程建设数字化水平,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效率,促进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三是开展扬尘污染防治观摩,宣传文明施工理念,提高我市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四)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层级指导工作
强化市区两级协同联动,全面提高监督实效,促进质量安全机构公平公正开展动态监管工作。根据我局已印发《质量安全监督层级指导工作指引(试行)》通知,由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层级指导工作,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具体负责。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对各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机构(下述简称“区质安站”)进行层级指导,抽查区质安站的机构履责情况,并随机抽查区质安站所监管的不少于1个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等专项工作管控情况。
(五)开展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检查
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督促建设(代建)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强化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控,确保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我局将在安全月期间开展建设(代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情况专项检查。
(六)开展建筑废土运输安全生产检查
市建筑废土站联合有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废土消纳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持续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一是督促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做好日常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防范交通运输事故发生。二是建设(代建)单位对项目建筑废土的产生、运输、消纳全过程负总责,牵头开展自查自纠,督促施工单位做到施工现场进出车辆的“一不准进,四不准出”,建立“一车一档”工作台账,严禁出现“滴撒漏”、未密闭、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督促建筑垃圾消纳场运营单位加强消纳场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渣土消纳场堆积体稳定性、表面水平位移和回填高程监测,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建筑废土消纳场运营安全有序。
(七)开展各具特色的建筑施工安全宣教活动
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严格落实员工岗前培训和安全生产交底制度,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新员工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从源头上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概率。市住建局、市质安站组织一场开展防范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专题培训。市质安站组织一场市区监督员专项培训。各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各开展一场在建项目安全员培训和岗位技能竞赛。各相关行业协会重点组织以下培训:一是安全知识培训,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推广安责险,针对性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临时用电等专题讲座;二是起重机械专题培训,组织宣贯《塔式起重机安拆图集》,推进我市建机专业精细化管理;三是有限空间作业培训,指导用工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提高一线工人正确使用防护设备,了解作业流程和应急救援方法;四是小散工程安全纳管培训,通过进社区宣传纳管办法,提高登记覆盖率,以及高坠、触电、火灾、坍塌、中毒等常见风险,减少事故发生。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成立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压紧压实责任,推动活动有力有序开展。安全月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轻车简从,务求实效,避免铺张浪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务求活动实效。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及时总结提升。要落实专人跟踪掌握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加强活动总结和信息交流,注重挖掘发现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市质安站、市废土站、各行业协会应在活动结束时将活动照片和工作总结报送市住建局工程处。
附件:1.202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安排
2.202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附件1
202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安排
为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努力营造“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浓厚氛围,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现将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人员密集场所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及短片,提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市质安站、市建筑废土站负责协调各在建工地、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及建筑废土消纳场等场所LED屏幕、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和短片,悬挂“安全生产月”横幅。
三、各在建工地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广泛运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LED屏幕、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短片及海报。
四、各行业协会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附件2
202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1.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3.隐患险于明火 防范胜于救灾
4.生命重于泰山 安全高于一切
5.坚守安全防线 推进安全发展
6.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
7.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8.防灾减灾 从我做起
9.人人齐护林 绿色永留存
10.诚信护企 安全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