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06-01-2024-141
- 备注/文号:厦住建建筑〔2024〕116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2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现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明确如下: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即2024年12月15日及以后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2月9日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