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6-06-01-2025-067
  • 备注/文号:厦住建建筑〔2025〕51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7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二季度建筑业发展突出企业记入信用评价的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二季度建筑业发展突出企业记入信用评价的通知
时间:2025-06-27 17:44

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促进我市建筑业企业加快发展,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做大做强,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规〔2024〕7号),我局按季度发布信用记录系数标准,公布建筑业发展突出企业,并记入信用综合评价C类信用监管行为记录。2025年二季度标准具体如下:

  根据企业通过统计部门审核的2025年二季度产值,按照总产值、总产值增幅和省内产值占总产值比重,记入不同档次C类信用监管行为。

记入C3(市场管理类)信用记录系数标准

2025年1—6月总产值(亿元)

2025年1—6月总产值增幅

8%≤—<12%

12%≤—<16%

16%≤—<20%

≥20%

0.5≤—<5

0.2

0.4

0.6

0.8

5≤—<15

0.4

0.6

0.8

0.8

15≤—<25

0.6

0.8

0.8

0.8

≧25

0.8

0.8

0.8

0.8

总产值及总产值增幅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且1—6月省内产值占总产值比重比上年同期高的,可再取得0.2个C3。

  一、我局将及时按照上述标准,对相应企业进行公布并记入信用综合评价C类信用监管行为。

  二、企业因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当季不记入信用综合评价C类信用监管行为。

  特此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