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06-01-2025-093
- 备注/文号:厦住建建筑〔2025〕66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1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提升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关于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的工作要求和《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规则》(厦住建建筑〔2024〕15号,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工作规则》)等规定,决定即日起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必须抽查项目
1.省监管平台上疑似违规率70%及以上的项目;
2.发生招投标相关投诉或信访,经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成立或信访内容属实的项目。
(二)重点抽查项目
1.省监管平台上疑似违规率29%至70%的项目抽取30%,疑似违规率29%及以下的项目抽取10%;
2.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各抽取10%,且不少于3个;
3.中标价达5亿元及以上的省、市重点项目抽取10%;
4.开工项目抽取不低于3%,重点检查是否规避招标。
(三)一般抽查项目
1.省监管平台常规项目抽取10%;
2.信用评价等级为BB-级的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各抽取不低于3%,且不少于2个;信用评价等级为BB+级的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各抽取不低于1%,且不少于1个。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代理机构在日常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参照BB+级进行抽取。
以上项目抽取时间范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其中通过福建省工程领域在线监管平台抽取的项目,以平台备案通过时间为准。
(四)其他抽查项目
1.对党的十八大至二十大期间开展招标投标的项目,以不低于项目总数1.5%的比例随机抽查;
2.按有关规定应纳入双随机抽查的项目。
抽查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和对象
检查内容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全流程各相关主体行为,包括合法合规性和招标工作质量,检查对象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和招投标交易服务机构等。
三、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由检查单位依托“福建省工程领域在线监管平台”开展,若需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中标人提供相关资料的,各单位应及时配合提供。检查结束后,检查单位将书面告知受检单位检查发现的问题,受检单位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确认异议成立的,由检查单位予以更正。
四、结果处置
(一)检查单位将通过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的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同时抄送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或招标工作质量低下等情形的,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采取约谈提醒、记录不良行为、行政处罚等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司法机关。
特此通知。
附件:检查项目清单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9月10日
(联系人:庄工 电话:812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