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06-01-2025-098
- 备注/文号:厦住建筑改〔2025〕70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6
- 内容概述: 责令整改通知书(厦门市瑞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责令整改通知书(厦门市瑞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市瑞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我局信访中心接收的群众举报件反映,我局决定对你司建筑业企业相关资质情况实施监督核查。根据你司提供的资质核查材料,经查,发现你司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具体问题详附表。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现责令你司立即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限3个月,书面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应于3个月内报送我局建筑业处(联系地址: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502室,联系电话:0592-5960893)。整改期间,你司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特此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9月16日
附表:
核查存在问题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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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对应资质 |
核查情况 |
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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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瑞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1. 企业资产不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