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14-01-2025-036
- 备注/文号:厦住建综函〔2025〕33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9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02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蔡亚楼代表:
《关于推动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的建议(第0202号)》收悉,对照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会同各区住建部门高度重视提案提出的建议,开展调研分析,并结合实际予以推动和落实。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全面推动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是补齐民生短板、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针对您提出的按照《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厦府办〔2020〕98号)对属于文件规定的小区进行提升改造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在住建部、省住建厅的指导下,我市自2011年启动改造试点,2013年探索完整社区建设,2017年老旧小区改造“厦门模式”在全国推广,2023年东荣社区被列入住建部首批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名单,2025年东荣完整社
区被住建部纳入城市更新典型案例集(第二批)。截至目前,我局已将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住宅小区全部纳入改造范围,全市累计改造1800余个老旧小区、惠及居民近30万户,老旧小区宜居度及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分类实施改造。您所建议的要加强老旧小区给排水系统、楼栋外立面、地下车库排水设施的提升改造,是民生关切,也是近年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重点内容。根据我市2020年印发的《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厦府办〔2020〕98号),明确根据居民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改造。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修缮小区外墙、楼梯、屋面等公共部分,补齐水、电、气、弱电、雨污分流、道路等市政配套,以及消防、安防、路灯照明、生活垃圾分类等功能性设施短板,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扎实推进完善类改造,对小区内的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科学合理推进加装电梯,改造或建设无障碍设施、适老化设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智能快递箱等,加强小区环境整治及周边绿化,营造绿色、便捷、安全的小区环境。深入推动提升类改造,立足小区实际,结合居民意愿,完善养老、托育、助餐、便民市场、卫生服务站等服务设施,加强小区及其周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专项服务设施的智慧化改造,满足全年龄段生活需求。
(三)更新完善电梯设施。住宅电梯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关乎居民的日常出行和生命安全。根据2024年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政策要求,支持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老旧电梯更新更换,重点支持使用年限达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更换,并给予15万元/台的定额补助。在此基础上,我局会同市市监局全面开展使用15年以上住宅电梯摸排工作,发动各区住建部门持续宣传住宅电梯更新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相关政策,同步收集电梯更新需求,建立储备项目库。2024年12月,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市监局制定《厦门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工作流程》,明确申报范围、补贴标准、审批流程等事项,保障电梯更新工作的有序进行。2024年,我市共有184台住宅电梯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补助,目前已全部开工。2025年3月,我市共上报2562台住宅电梯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目前尚待国家相关部委复核后推进实施。
二、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筹划,结合本次全国两会精神,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工作要求,对2005年以前建成的城镇住宅小区进行调研,尊重居民意愿,提前谋划“十五五”期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更新有机融合,推进完整社区建设,聚焦“一老一小”,完善无障碍适老化配套设施、托育服务设施、儿童活动场地等,提高居民居住环境品质,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领导署名:陈江生
联 系 人:黄 颖
联系电话:0592-2209262
厦门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