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14-01-2025-045
- 备注/文号:厦住建综函〔2025〕47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08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0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姚天妹代表:
《关于修订<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建议》(第0003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读建议内容,对照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专门组织研讨工作思路和下一步具体举措,与您积极沟通,现结合市司法局的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措施与成效
《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于2010年12月2日经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1年3月24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于201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法规,工作推进如下:
(一)推动出台《实施细则》
为对厦门市物业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化、补充、完善,2014年起我局着手开展准备工作,组织市物业管理协会进行
调研,在吸收各区实践经验做法基础上形成初稿,广泛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依照程序规定提请市政府研究出台《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厦府〔2015〕346号)。
(二)推动法规修订工作
鉴于,《若干规定》的立法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而同时废止,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规定内容作了较大修改,国务院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决定已明确,物业服务人员从业资格、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相继取消,《若干规定》立法背景已发生变化,故我局积极申报立法项目。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安排,《若干规定》列入法规(修改)正式项目。我局根据要求,配合对其中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放管服”改革等法规清理的相关条文进行修改。根据2021年8月26日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修正,2021年12月15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三)配套服务提升
近年来,我局积极求变创新、主动作为担当,以“红管家 联万家”物业党建联建品牌为抓手,立足优化服务、提升品质,坚持创新求效、解民生难题,党建引领不断强化,制度机制不断健全,服务品质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去年,在全省物业党建联建现场会,我局作经验交流。一是标准导则迭代升级。出台物业服务合同、公共水电分摊、公共收益等3类公示范本,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管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等6类[1]指导手册。二是政策措施配套出台。推出物业服务星级评定、信用综合评价、统一代理记账等党建引领提升物业服务7项[2]政策措施。相关经验被《中国组织人事报》、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报道,并在全省物业党建联建工作现场会上作为典型推广。三是开展物业点题整治。通过完善会商联动机制、畅通沟通反馈渠道、完善资金收支监管链条,算好小区“收益账”, 守牢业主“钱袋子”,推动全市1479个住宅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公示率、银行开户率和占用小区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整治整改率实现“四个100%”,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线索959件,督促住宅物业小区将公共收益存入专户,涉及金额3亿余元,有关经验在全省转发推广,被新华社、人民网、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四是培塑正向标杆。广泛开展“开展“美好家园”“红色物业”“公共收益管理规范”3类112个物业管理典型培塑,其中,金海华景小区拟作为住建部“美好家园”典型推介表彰。通过选树一批党建强、信用优、群众满意度高的物业企业、物业项目经理、业委会(业主)代表,在厦门日报等媒体开辟专栏进行连续报道,全面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激励物业行业提素质、优服务。
(四)有序推进立法工作
一是广泛征询立法建议。据悉,住建部已启动《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在国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资格、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施行后,本次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意义重大,将对今后较长一段时期的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产生深远影响。为推进科学立法,提出高质量、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建议,我局已向各区广泛征询基层建议,认真梳理反馈。二是有序推进共有资金特区立法。为推动改革创新突破,加强系统、依法、综合、源头治理,着力破解当前业主共有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我局成立由局分管领导负责、业务处室和法制机构相关同志共同参加的课题调研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合理制定课题项目进度计划,有序开展调研工作。在学习借鉴深圳、北京、上海、杭州等国内先进城市有关共有资金管理方面的立法规定精神和先进措施,全面梳理我市业主共有资金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焦点等工作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初步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广泛征询各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召开座谈会、开展网上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调查分析和论证研究,不断完善《厦门经济特区物业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根据我市立法计划,该办法已列为2024年、2025年备选项目。
二、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品牌创建工作,通过强化党建引领,以“业主满意、质价相符、规范透明、响应快速、温暖体贴”的物业“好服务”为切入点,一站式整合基层治理服务管理资源,一体式重塑物业服务行业文化,推动物业服务和基层治理有效融合和提质增效。同时,结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情况,以及《厦门经济特区物业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办法》立法进展,按程序申报《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立法项目,待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研究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后,积极推动相关立法修订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领导署名:陈江生
联 系 人:邱聪惠
联系电话:2204279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5月6日
[1] 6类指导手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汇编》《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服务手册》《物宅物业承接查验暂行办法》《厦门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厦门市深化推动住宅小区业主共有资金统一代理记账制度》《厦门市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管理指导手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手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指引》《“大物业”管理模式工作指引》
[2] 7项党建引领政策措施:《厦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厦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综合评价》《厦门市物业服务区域划分暂行办法》《厦门市物业管理区域承接查验办法》《进一步做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厦门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厦门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