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14-01-2025-062
- 备注/文号:厦住建综函〔2025〕63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6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2056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吴迪委员:
《关于厦门市进一步推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0252056号)收悉。我局作为分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读提案建议内容,对照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组织力量专门研讨并推进落实。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已致电您沟通讨论。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转变的新形势,着力释放需求、改善供给,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持续做好保交房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二、措施与成效
(一)我市已研究形成收购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思路,坚持以需定购、市场化运作和资金平衡三个原则。同时,我市严格对照“一现、两防、三合适、四意愿”的收购基本条件,组织房地产协会摸底调查,目前我市暂无符合收购基本条件的商品住房项目。后续待有符合收购条件的存量商品房项目,再按工作思路开展相关工作。
(二)打好保交房攻坚战。我市始终把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摆在首要位置,坚决化解当前突出风险,多措并举,全力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2024年度,我市完成住建部明确的27个保交房项目、13476套房屋交付工作,率先在全省100%完成保交房任务。推进我市已逾期的5个项目和存在重大逾期风险的5个项目,共5022户房屋均顺利交付,实现逾期风险项目全部销号。
(三)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推动符合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条件的项目“应进尽进”,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促进项目建设进度和交付工作。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定期组织各方会商,及时介入协调融资困难的项目,推动银、企解决分歧矛盾,共谋项目化解方案。截至2025年5月,已精准满足59个项目合计483亿元的融资需求。
(四)加强预售资金监管。2024年4月8日,我局会同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联合印发《厦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从资金监管范围、监管额度、支取节点等方面进一步优化监管制度,开展预售资金分级监管,根据《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闽建〔2023〕10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调整预售资金后续应留存额度,建立“项目越好、监管越优”的正向激励机制。
(五)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出台《厦门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编制《厦门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制定覆盖全市的绿色建筑目标管控分区,确定绿色建筑总体目标、发展定位、重点任务、规划控制要求、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利用厦门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在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阶段提出绿色建筑建设指标要求。
(六)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规定,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应按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我市率先实施新建商品住宅一次性装修到位政策,探索实施装配式装修、全电气化居住小区等绿色低碳试点,逐步推进“好房子”建设实施试点。出台《关于强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优化细化绿色建筑贷款认定标准,支持金融机构为绿色商品住宅的项目融资、流动资金融资、绿色住房按揭等提供绿色金融服务。
三、今后推动计划
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态势逐步显现,但受外部环境和居民收入增长预期影响,回稳态势仍需进一步巩固。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做好政策储备,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扩大需求、促进消费、加快去化,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态势。推动“好房子”建设,提高绿色建筑品质,提升绿色建筑星级水平,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领导署名:陈江生
联 系 人:郭婧雅
联系电话:0592-2226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