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6-14-01-2025-072
  • 备注/文号:厦住建综函〔2025〕76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7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106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106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时间:2025-07-17 17:32

致公党厦门市委:

  《关于放宽老年优惠政策年龄范围,激发“银发经济”活力的建议》(第202510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贵单位《关于放宽老年优惠政策年龄范围,激发“银发经济”活力的建议》提出:“将部分现有闲置人才公寓转为‘银发’长租公寓,为北方来厦过冬的‘候鸟’老年游客提供便利。”此建议既能盘活闲置资产,又能有效满足来厦过冬的“候鸟”老年游客过渡性居住需求,为我市包括人才公寓在内的闲置房源盘活提供了创新性思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处室进行认真研究。

  二、措施与成效

  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申请不限户籍、不限年龄,由运营企业实行市场化配租,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化租赁住房租金的95%。北方来厦过冬的“候鸟”老年游客,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租住。存量房源的盘活利用是扩大我市保租房供给的有效路径,2023年11月,我局印发《关于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和管理操作细则的通知》(厦房租赁〔2023〕14号),符合条件的居住类房屋可纳入我市保租房管理。截至目前,我市已筹集保租房13.6万套(间),其中利用闲置房源盘活项目28个、0.7万套(间),可有效满足来厦过冬的“候鸟”老年游客过渡性居住需求。

  三、今后推动计划

  今后,我局将积极配合民政、文旅等部门,引导市场主体开发适合老年群体的旅居养老产品,有序盘活闲置居住类房源,推进公寓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确保来厦过冬的“候鸟”老年人享受到优质的居住服务。

  领导署名:陈江生

  联 系 人:张志权

  联系电话:2226352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