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14-01-2026-002
- 备注/文号:厦住建综函〔2026〕2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8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47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卫健委:
《关于加强我市居住区公共空间吸烟管理的建议》(第0147号)收悉,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将意见反馈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关于代表提出加强我市居住区公共空间吸烟管理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召集相关人员进行研究。随着我市居住密度增加,现行控烟规定主要聚焦传统公共场所,未明确住宅小区控烟要求。加之,小区内缺乏统一禁烟标识和指定吸烟点,吸烟行为随意发生,导致被动吸烟居民投诉无门。完善住宅小区控烟“最后一公里”,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措施与成效
(一)加强宣传引导
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控烟宣传,充分利用业主微信群、小区公告栏等宣传载体,采取政策解读、案
例分享、主题宣传等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同时,倡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业委会将控烟要求纳入业主公约、小区管理规约,提升业主对控烟管理的认知度与支持度。
(二)明确吸烟点位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属地卫健部门指导下,对小区户外空间进行评估,并结合征询业主意见情况,选择通风良好、远离人群密集区域和必经通道等对非吸烟人群几无影响的独立区域,因地制宜设置临时吸烟点,配备烟蒂收集设施和灭火器,实现疏堵结合。
(三)加强日常巡查
一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指导市物业管理协会邀请卫健部门专家,组织对物业项目经理、客服人员、保安保洁等开展控烟相关培训,讲解二手烟危害及沟通劝阻技巧,提升一线人员依法劝阻、柔性引导的能力,避免简单粗暴干预引发矛盾。二是开展日常巡查劝导。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将控烟工作纳入日常巡查内容,对楼道、电梯、儿童游乐区等重点区域增加巡查频次,发现违规吸烟及时劝导。
三、今后推动计划
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对接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检查,将控烟工作纳入检查内容,并与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挂钩,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管理。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领导署名:李伟宏
联 系 人:蓝宗敏
联系电话:2204279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3月16日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