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14-01-2026-047
- 备注/文号:厦住建综函〔2026〕60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06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3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庄莹莹代表:
《关于老城区公房无卫生设施的改造的建议》(第0038号)收悉。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老城区直管公房改造事关群众居住品质与切身利益,是重要民生工程。您提出的深化底数摸排、创新改造模式、强化民生导向等建议,精准契合老城区直管公房改造实际,对推动直管公房成套化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立足职责,联合思明区政府及相关单位,坚持分类施策、协同推进,全力推动老城区非成套直管公房改造落地见效。
二、措施与成效
(一)深化底数摸排,夯实工作基础。我局系统梳理老城区直管公房资料,组织核查非成套直管公房档案,涵盖公房建筑结
构、空间位置、产权类别及建筑面积等信息,推动建立“一户一档”,为直管公房空间整合、成套化改造等工作提供重要数据支撑。截至目前,全市非成套直管公房共8682套,涉及建筑面积31.67万平方米。
(二)畅通调换渠道,强化公房利用。为统筹推进城镇危险房屋治理、保障城市更新改造顺利推进、改善老旧直管公房居住条件,我市先后出台《厦门市城镇危险房屋调换工作指导意见》(厦住建规〔2025〕1号)、《厦门市直管公房住宅使用权调换工作指导意见》(厦住建规〔2026〕1号),为非成套直管公房调换提供多元化路径支撑。其中,明确非成套直管公房调换条件,即: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选择区位较好房源,可按原承租建筑面积每户增加15平方米后就近上靠户型面积调换,上靠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政策实施以来,累计完成直管公房调换409户,有效保障群众居住安全、改善居住生活环境。
(三)结合安全解危,推动成套改造。持续开展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通过清人封房、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方式消除直管公房隐患。近三年来,累计完成直管公房解危69处,涉及住户328户、面积1.56万平方米,同步实施成套化改造20处,涉及住户84户、面积0.34万平方米。对暂不具备调换和整体改造条件的直管公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住户同意率高、资金保障到位的直管公房,实施“抽户腾空间”成套化改造。2025年,完成自强路1-1号、1-2号房屋36套专项成套化改造。对住户意愿分化、资金压力较大的直管公房,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推动纳入市、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一体化解决。对涉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直管公房,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保护性修缮,在保留外立面与主体结构的前提下,优化内部空间与管线布局,兼顾风貌保护与功能提升。
(四)加强民意沟通,保障群众权益。高度重视直管公房住户意见诉求,联合属地街道等部门单位,通过政策宣讲、入户答疑等方式,做好政策沟通解释工作。在项目谋划与推进过程中,加强基层调研,充分征求公房住户意见建议,严格履行协商程序,积极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切实巩固改造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以提升老城区直管公房居住品质为目标,聚焦重点区域,进一步推动公房使用权调换、危房解危;对接市、区城市更新改造计划,加强与资源规划、旧城改造指挥部、街道等单位的协同联动,推动直管公房改造与片区整体更新深度融合,破解改造过程中产权、资金、规划等难点问题,完善公房改造全流程管理服务,切实提升老城区直管公房住户居住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李德才
联 系 人:张 开
联系电话:0592-2226067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4月30日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