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各重大片区指挥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建办〔2023〕48号)等文件精神,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力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现就“施工许可办理一件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厦门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数据共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办理,进一步提升工程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实施方式
(一)服务对象。全市范围内需要申领房建市政工程(含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建设单位。
(二)服务内容。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事项并联办理。
(三)办理方式。建设单位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进行线上申请,实现“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次办好”。线上申报并已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登记的,审批部门不得再要求重复提交纸质资料;审批通过后,事项办理成果以电子证照形式线上核发,企业可自行查阅、打印、下载。
三、工作任务
(一)审批“一套材料”。各部门将本部门的施工许可阶段报批事项并联整合,住建部门根据项目类型梳理施工许可阶段审批事项清单,整合申请表单、办理条件和共享数据材料,统一线上线下联动服务“一件事”信息;精简材料、合并环节、落实专人、减少流转,切实提高全流程审批服务效率。
(二)服务“一个专窗”。数据管理部门在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领域综窗基础上深化审批服务,集成施工许可阶段涉批服务事项,为建设单位提供全流程统一服务。通过采取线上线下咨询或线上帮办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一窗综办”服务。
(二)打造“一支队伍”。住建、国动、数据管理等部门结合项目实际组建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服务团队。落实同一项目审批链条上前后相关部门涉批流程及责任人,按需提供组团式业务咨询、线上帮办及联审联批。
四、职责分工
建立完善“施工许可办理一件事”所涉及部门联动机制,住建、国动、数据管理等部门进行业务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实现3个工作日办结消防审验、施工许可等事项。
住建部门:牵头实施“施工许可办理一件事”联办方案,负责做好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质量安全监督申报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等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或提出明确的办理意见(包括受理、不予受理和其他办理决定),制作结果文书或证件,并将审批决定及时反馈至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国动部门:即时查收、核对推送流转的联办信息和材料,负责做好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办理事项业务审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或提出明确的办理意见(包括受理、不予受理和其他办理决定),制作结果文书或证件,并将审批决定及时反馈至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数据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服务工作,通过市建管系统提供施工许可一件事套餐登记、申请材料流转及审批过程文书、结果文件送达等服务,实行“一窗办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梳理办事颗粒化清单,明确工作责任、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加强施工许可阶段靠前服务和审批业务指导,强化施工许可“一件事”审批服务的过程管控和“好差评”服务评价。结合项目实际,把握改革节奏、适时调整改革措施,高效推进政企信息互通、跨行业协同合作等关键事宜。
(二)强化监督反馈。定期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设立监督举报渠道,加大公众参与和监督。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快速响应,及时研判,科学解决。
(三)注意宣传引导。注重工作实效,做好窗口及后台审批人员的培训宣贯,常态化开展改革举措的推广和解读。通过各宣传渠道,主动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咨询解答服务,营造社会关注、企业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1.厦门市“施工许可办理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2.厦门市“施工许可办理一件事”联办申请表(装饰装修工程)
3.厦门市“施工许可办理一件事”联办事项清单
4.厦门市“施工许可办理一件事”申请材料清单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厦门市数据管理局
厦门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