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16-08-01-2024-018
- 备注/文号:厦住建市场〔2024〕19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2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规范企业开发经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检查办法〉的通知》(闽建〔2018〕10号)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随机抽取4家(抽查比例为5%)房地产开发企业(见附件1)。
二、检查人员
(一)“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中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
(二)市房地产业协会抽调配合的相关人员。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完善“厦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厦门系统”)的基本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及时更新企业文档信息。具体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资质信息、企业章程。
2.是否及时更新有关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及社保证明。包括: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以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
3.是否及时更新近一年已竣工和在建工程项目手册资料。具体包括: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房屋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证明书等信息。
(二)统计月报
1.是否按时按质在“厦门系统”报送房地产统计月报数据。
2.是否同口径向市统计局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和“厦门系统”报送统计月报数据。
(三)结合《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检查企业的资质管理行为等内容。
四、检查工作时间安排和组织形式
(一)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及准备阶段:12月13日前;
2.实施检查阶段:12月16日—12月27日;
3.汇总、处理、公示阶段:12月31日前。
(二)组织形式
由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实施检查,市房地产业协会抽调相关人员配合。
五、抽查结果运用
与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相结合,抽查结果将作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以及信用评分的重要来源。
六、相关要求
(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安排专人对接,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二)在实施检查前,企业应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查。
附件:1.2024年厦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单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抽查检查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