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6-07-01-2025-073
  • 备注/文号:厦住建工〔2025〕72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4
  •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有关情况的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有关情况的通知
时间:2025-10-14 16:33

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和建筑起重机械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各方主体责任,预防化解安全风险,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拆管理工作部署和《厦门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厦住建工〔2024〕17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题行动的通知》(厦住建工〔2025〕5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第三季度市管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三季度以来,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差异化监管,组织专项行动等方式,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工作。从监督情况来看,大多数责任主体能较好贯彻落实标准规范和行政主管部门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一)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采取站科两级“双随机”执法检查、科室巡查、常态化专项巡查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共检查建筑起重机械298台次。其中,“双随机”检查51台次,专项巡查57台次,科室巡查190台次。此外,经检测督导,各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单位在日常检测活动中共出具机械不合格检测报告21份,机械不合格率为2.92%(详见附件1)。

  (二)差异化监管情况

  第三季度共对5家建机一体化企业、2家施工企业,以及2个项目,涉及57台设备开展差异化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和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差异化监督检查共23次,涉及57台设备,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15台,隐患31条,相关隐患已完成整改。与第二季度相比,各差异化监管对象设备安全问题发现率26.3%,环比降低5.2%,达到第三季度所有项目平均水平。各差异化监管对象在第二季度暴露的突出问题,在第三季度总体上均有所改善。

  (三)安拆吊装专项检查情况

  结合省厅开展的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吊装交叉检查,市局组织建机一体化企业自查自纠、对建机一体化企业核查和在建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查,共检查建机企业34家,检查项目207个,现场核实评价发现问题建机企业2家,项目现场发现并整改问题466个,停工整改项目4个,对建机企业双随机扣分18分,对建机企业现场核实信用扣分6.1分。

  8月18日至20日,省厅组织的交叉检查组随机抽检我市自查自纠安全隐患为零的2家建机一体化企业、3个在建项目、6台设备。2家企业在企业检查中分别被扣0.4分和1分,3个在建项目检查中企业分别被扣3分、4分和4分,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二、主要问题

  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和项目在日常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作业管理、维护保养、人员配置和履职等方面存在不足,在管桩基础、附着杆、防台风措施和防坠物打击等实体安全隐患方面存在安全隐患。

  (一)安全管理问题

  1.企业日常检查不认真。在省住建厅部署开展的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吊装交叉检查中,发现我市12家建机一体化企业自查自纠上报安全隐患为零(详情见附件2),企业日常检查工作流于形式,未认真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

  2.安拆作业管理不严格。部分项目塔机安拆作业,未能落实相关文件和市住建局《塔式起重机安拆手册》要求,安拆前条件核查不到位,安拆作业清单编制不规范,个别项目甚至未编制。个别单位风力超标不主动调整拆卸计划。

  3.维护保养不到位。部分项目建筑起重设备安装时未统筹考虑维保检修,造成后期个别关键部位检修困难,施工现场未落实检修措施;部分单位维保走形式,纸面化,部分维保影像留痕存在人脸不清,未体现铭牌等问题。

  4.机械员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存在未足量配置机械员、机械员对建筑起重设备不熟悉、机械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差等问题。

  5.监理单位管理不落实。部分项目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质量控制资料并签字,未管控关键工序。

  (二)实体安全隐患

  1.管桩基础问题。个别项目存在管桩基础未按规定核算或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2.附着杆问题。部分项目存在附着杆尺寸等关键技术指标未经厂家确认、局部结构加强措施缺失、附着杆与外部构造物干涉等问题。

  3.防台措施问题。个别项目存在台风季节未拆除塔身上广告牌等落实防台措施问题。

  4.防坠物打击问题。个别项目未及时清理塔机附着杆上的杂物,存在物体打击隐患。

  具体问题清单详见附件3。

  三、处理措施

  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均已发出责令整改单,要求相关单位认真严肃整改,并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

  根据《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差异化监管方案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88号)规定,将5家建机一体化企业列为2025年第四季度差异化监管对象(详见附件4)。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履职尽责。各责任单位要深刻吸取各地建筑起重机械相关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严禁盲目赶工、抢工。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施工现场,严防责任不落实,漏管失控。

  (二)紧盯关键环节,守牢安全底线。各责任单位要聚焦标准节、附着装置、基础、荷载控制等关键环节部位,实行逐件核验、严格管理,坚决杜绝简配、错配、混用或使用非原厂件。紧盯安拆作业,强化条件核查和现场管理,明确作业流程清单,实行标准化施工,确保安拆安全。

  (三)加强隐患治理,提升安全水平。各项目要严格落实日检、定检和维保制度,全覆盖排查基础、主要金属结构件、安全装置、钢丝绳、吊索具、电气系统等关键部位。在台风、暴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要提前开展专项检查。要建立“三个清单”,落实整改效果的跟踪复查,杜绝问题反弹。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执法,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典型问题公开通报、约谈问责相关责任人,以高压监管倒逼责任落实。

  附件:1.2025年第三季度建筑起重机械日常检测不合格汇总表

  2.交叉检查活动中自查自纠零安全隐患建机一体化企业

  3.2025年第三季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工作具体问题清单

  4.2025年第四季度差异化监管对象汇总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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