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科技与设计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建办科〔202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在厦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及在厦设立土工试验室情况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厦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项目、勘察企业在厦设立的土工试验室。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勘察现场作业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
(二)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设置及工作情况;
(三)勘察项目从业人员资格,以及勘察成果文件和内业资料,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签字、盖章。
三、检查时间
(一)工程勘察现场作业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随机抽取,根据项目进场作业时间安排,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土工试验室检查时间初定于7月前。
四、其他
(一)请工程勘察现场作业企业对照检查表(附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请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企业填报土工试验室自查情况表(详附件,需盖骑缝章),并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书面自查材料报送我局勘察设计处(地址: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503室)。
附件:1.厦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现场检查记录表
2.勘察单位(在厦新设立)土工试验室情况自查表
3.勘察单位(已在厦设立)土工试验室情况自查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6月3日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2220544)